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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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蔣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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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從0開始何光強觀
應該給於當事人最高的處罰,但是也希望公交公司注重這方面的安全問題,是不是應該在公交車上安裝一些安全防護欄,確保公交車司機的安全,避免悲劇重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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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6526046
等我70以上得了癌症就去把公交車駕駛員拉下車打兩下.在把我弄到看守所天參月.天.癌症居然好了.再透過法院塞兩個紅包.判入獄參年.天.居然變年輕了.三年之後回來.養老金漲了好幾百.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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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運河明月
如果在公交上和司機吵架,毆打司機,搶奪方向盤,無論造成後果與否,都應入刑,最低三年刑期。然後列入黑名單,不準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對此不施以嚴刑峻法,拘留十天半月,不但不起任何作用,反而成了這些人的資本,會更加囂張更加肆無忌憚。
為社會安定和諧,希望儘快出臺法律,糾枉必須過正。
當公交車輛正常的在行駛當中的時候,乘客因為自己的過失,導致坐過了站,或者是由於別的原因與司機發生了矛盾,和司機發生爭吵,這就嚴重的干擾了司機的注意力,給安全行駛造成了隱患。
如果在爭吵的過程中,有乘客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不顧全車廂人的生命安全,搶奪司機的方向盤和毆打司機,這就預示著將要發生人為的造成重大傷亡的交通事故,其嚴重的後果不堪設想。
我個人建議;對無理取鬧,又不聽勸阻,擾亂了車廂的公共秩序,嚴重的影響了司機安全行駛的行為,透過立規就像社會治安處罰一樣,可以處行政拘留10到15天,以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如果乘客和司機是熟人,在一路行駛的當中,互相攀談,就會給安全行駛帶來了隱患,司機就沒有職業道德。一方可以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對司機應該吊銷執照,永遠不許開客車。
如果是在車輛運行當中,搶奪司機方向盤和毆打司機。就應該立法,把這種行為視為嚴重的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紅線入罪,並不受法律保護。視情節輕重,判處死刑至無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15年以上,不許減刑。才可以徹底杜絕無視交通安全,無視生命的嚴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