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約定了過些天租他房子,後來又看了一處比他的房子更好住的(朋友的房子偏小,當時是怕在附近另外租不到房子了,為了不失靠就自私的要朋友留給自己)。現在要怎麼回覆朋友既不傷和氣又能讓他早日另租其他人?(事情是我辦事輕率,自私了點,願大家原諒[祈禱])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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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羨慕你遇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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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漂泊的小阿哥
人不管做什麼事,講究的都是一個心情,心情好了,做什麼都感覺開心,心情不好,做什麼都感覺很煩,租房也是一樣,租的好,自己住起來舒心,租的房子不好,住起來就感覺彆扭,成天會想這個房子的事,老是想去找一個自己滿意的房子。
我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開始租房子的時候,認為房租比較便宜,認為只要能住就可以了,但搬進去以後,才發現有很多的不方便,心裡有很多地方不滿意,想退掉嘛,又簽了合同,交了房租,不退嘛感覺住起來實在是不舒服。住在裡面實在是糾結,上班的時候還老想著換一個房子。好不容易把租期住滿,立馬換了一個房子。租了一個自己滿意的房子,住起來心情都不一樣了,感覺特別滿意。也沒那麼糾結了,上班也比較開心。
人都是自私的,租房子是為了自己住的舒服。如果你跟朋友關係比較好,可以編一個推脫的藉口。耽誤了他租房子的時間,可以給他一定的補償,比如耽擱一個月,可以補給他一個月房租,一般比較好的朋友都不會要這個錢,那麼你可以請他吃一頓飯或送個禮物,表達一下歉意也可以。
我覺得你應該儘快告訴朋友,不要耽誤朋友往外租房子。
可能你的朋友不高興,因為你已經提前和她說好租她的房子,現在卻因為有了更合適的房源有了新的打算。房子是你要租的,雖然是租房,但是它就是你暫時的一個家。同樣花錢,何必委屈了自己不租更合適的房子呢。
如果是我,我可能把責任推給家人。畢竟你是我的朋友,我不想讓你生氣,不想傷害你,只能說是家人碰巧找到合適的房子。
我會請朋友吃飯賠罪,畢竟已經和朋友說好了。因為我不想委屈自己和得罪朋友。
儘快告訴她吧,不能耽誤她再次出租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