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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佛山堂哥

    地下車庫其實就是國家政策是作為防空洞,在需要是作為政府是一個防衛作用。但平和年代,這個用途是極少的,開發商把這個小區業主所有權,作車位出售,已是違反了政府作為防空洞的區別。所以地下車庫通常只有使用權,買了車位也沒有產權證的。

  • 2 # 鳳凰3821

    不能算。

    公攤面積指該樓層的公共面積及底層超過標準層公共部分以及屋面樓梯丶電梯所佔面積。其它是屬於公共安全、消防等所佔面積不應加入公攤面積。如公共地下室通向住宅樓郎分,屋面用於公共安全的消防水箱間、配套的配電室等等,都不應算入公攤面積中。

    公攤面積一般指住宅從有住宅層算起,像底丶二、三丶四層為商業用房,五層以上為住宅的,一~四層通往住宅的電梯、樓梯等等都不能算入公攤面積。那隻能是房產商為使住宅正確使用而提供的必須的公共面積,否則住宅使用功能不成立。

    公攤有講究的,否則房地產商用於公共服務的建築如大門、物業公司辦公樓以及小區門衛房都計入怎辦?

    請住戶們把握好,分攤的面積的包含。

    與老鐵們共享。

  • 3 # kanazawa小號手

    不同時期國家政策不同。房地產大規模市場化之前,地下空間屬人防公事。。歸政府無償徵用。費用在房價裡,但個人不能使用,歸物業公司使用。萬一打仗可以躲一下。也不能賣產權。停車費當然歸了物業公司。後來房改後,有商業車位,那是單獨出產證的。那是私產賣的。當然沒公攤。所以具體要看個案,蓋樓時有批件。對每塊有安排。

  • 4 # JiaXun

    地下車庫為公建配套面積,從來不算公攤面積。就目前政策法規,地下車庫權屬有三種情況:1、土地合同註明地下車庫可銷售的,可以分割產權登記;2、土地合同註明不可銷售的,那按合同規定服務範圍;3、位於地下人防範圍的車庫不能出售,只能出租。

  • 5 # 15995678124

    地下車庫有兩種,一種是地車庫專供業主停車場,另一是民防工程,以防戰爭時人們的隱蔽場所,在沒有緊急戰爭發生時做為停車用,一般民防工程是不在公灘面積之內的,車庫就要看開發商是怎樣向業主承諾的,或在或許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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