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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祥果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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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漫漫吾求兮
題主你好,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服役十二年,應當是上士服役期滿。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是可以選擇以政府安置工作的方式退出現役。近兩年,各地加大了對退役軍人安置的力度,所提供的崗位也都很不錯。除了事業單位,還有各類國企。題主雖然是九級殘疾,但據我所知,九級殘疾屬於等級較低的,除了每年會發一些補助和乘車之類的優惠外,別的沒有任何特殊照顧。所以給題主幾點建議供你參考。
士官轉業會按照檔案分排名選崗,排名靠前的一般都能選到全額財政事業編,身份雖然是工人,但勝在收入穩定,生活有保障。而以題主所說的分配到縣屬企業買斷工齡,這是絕不可取的。而且,現在也不允許這麼做。按照規定,只要你選崗成功,就不會再有第二次安置的機會。要麼在退役時選擇拿錢走人,要麼就選擇安置工作。如果按照題主所說的那樣,豈不是亂套了?
關於拿錢退役自己找工作這件事,我認為要從多方面考慮。也和很多戰友探討過這個問題,之前有個西藏的戰友也是上士服役期滿,選擇退役能拿120萬左右,但如果選擇安置工作只能拿到40萬左右。他也糾結了許久,和家人溝通後,最終還是選擇了安置工作。因為他在西藏服役,檔案分加的比較多,選個全額事業編肯定沒問題。雖說少拿了很多錢,但贏得了下半生的安穩,也是非常不錯的。況且脫離社會12年,光重新適應社會就需要很久,更不要說找一份稱心如意的工作了。
再就是如果題主非要在這兩個選擇中選一個,那我肯定選直接退役拿錢走人。既然都是拿錢,為啥還要浪費那個時間安置到縣屬企業後再買斷工齡呢?有可能是我孤陋寡聞了,也有可能確實有這種操作。但請恕我不能苟同!
詳細內目情況瞭解不明,據本人的想法是應該,轉業進入縣屬企業後買斷工齡最好,到退休後還又有份退休工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