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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萌萌九1314

    我覺得這要看你們當時分手的和平度,以及看男方的人格來定。

    如果你們僅僅是因為性格不合,或者某方面的原因導致兩人和平分手的話,我覺得還是可以跟他說一聲的,待處理這個小麻煩以後,你們再回歸各自的生活。

    如果分手的時候你們吵得很兇,分手以後,雙方都不想再有任何的瓜葛,或者確實因為你,對對方產生很嚴重的厭倦感的時候,建議你還是不要再去找他了。

    去醫院打胎,這本來就是一件很傷身體的事情,如果已分手的男友還在旁邊添堵的話;或者你決意已斷就打算徹底斷乾淨,萬一他又以孩子為由,要跟你在一起,藉機糾纏的話,那確實又給自己添了一個小麻煩。到頭來既傷身又傷心。

    最後一點要看男方的人品問題,若對方是一個重情重義,有責任心的男人,你還是可以跟他說一聲。讓他陪你去醫院一趟,或者支付相應的醫藥手續費。

    如果對方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渣男,建議你還是算了。誰知道他會不會惡語傷人,甚至汙衊你這是你跟別人男人懷的孩子,來賴到他頭上?

    聽到這個你心裡承受得了嗎?還是不要去自尋其辱,自己給自己找難受了吧。

    這個時候,就乾脆點,自己一個人去醫院解決掉這個麻煩,以後找男朋友的時候記得擦亮你的眼睛。

    願你從此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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