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分享者6555

    股東罷免法定代表人,不需要什麼章的。開個股東會,各股東簽字形成書面決議,通知法定代表人辦理移交。就像公司辭退員工一樣操作。法人代表拒不移交手上的材料,一方面股東派代表去工商稅務辦理變更法人,原公章營業執照登報宣告遺失,辦理新執照。一方面去法院起訴原法人,以防日後法人拿舊執照做出損害公司的事。由於經法院判決在先,今後原法人拿舊執照做的事與公司無關。

  • 2 # 西天蝸牛

    可以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具體是哪個機構看公司章程如何規定)依法變更公司法人代表。

    1、公司法人代表變更是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作出決議

    《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七條規定:

    第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召開會議作出決議,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不能依照法定程式召開的,可以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選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資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決權的股東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決議。

    上述規定很明確,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可以推舉代表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決議。

    2、關於“公章”?

    這點我有一些不明白,按照規定,公章更換,舊的印章不是應該要被公安局給收回嗎?怎麼公司手裡還有?

    至於原法定代表人的手裡的公章,也有辦法應對。

    按照上述程式辦理工商變更,同時,在符合級別要求的報紙上登報宣告“公章作廢”即可。完成了工商變更後,會要求重新刻章,舊的公章自然就沒有效力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人不能直立行走,會帶來哪些不方便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