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說的好,“父債子還,天經地義”,這句話也可以反過來說,子女欠下的債務也需要父母來還。我們這個意思就是從情理上說,人這一輩子最親的就是父母了,最愛的人就是自己的孩子,任何人都不想自己的親人背上債務,過得痛苦,為親人減輕痛苦,正是我們需要做的。
那麼從法律上說呢?這說是不是又法律依據呢?
父債子還”是中國傳統的說法,在法律上是沒有規定的,同樣,子債父償,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中國《民法》規定,在家庭債務中個人權利、個人義務歸屬於本人,在家庭債務中個人權利、個人義務都歸屬於本人,與別人無關。另外,在家庭債務中債務人死亡,權利與義務隨之消失 一個人的權利義務跟隨當事人的生命的產生而產生,當事人生命的終結而終結。就是說,人死債滅。一個人死亡,他的一切權利都從此終結,他的義務也從此終結,包括欠人家的債務也跟隨生命的終結而消亡。
但有一種情況是例外,如果孩子承擔債務屬於家庭開支所用,那麼它當定性為家庭債務。對於家庭債務,家庭的每個成員都負有連帶償還義務,所以家庭債務還是要還的。你所說的孩子欠債,應該是與家庭債務沒有關係。所以不需要還。
還是要還!但是看是什麼債,創業失敗欠債必還,遭到不測的車禍要還!如果是睹債不還!嫖娼搞小三的爛帳不還!遊手好閒,懶做好吃的債不還!
常言說的好,“父債子還,天經地義”,這句話也可以反過來說,子女欠下的債務也需要父母來還。我們這個意思就是從情理上說,人這一輩子最親的就是父母了,最愛的人就是自己的孩子,任何人都不想自己的親人背上債務,過得痛苦,為親人減輕痛苦,正是我們需要做的。
那麼從法律上說呢?這說是不是又法律依據呢?
父債子還”是中國傳統的說法,在法律上是沒有規定的,同樣,子債父償,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中國《民法》規定,在家庭債務中個人權利、個人義務歸屬於本人,在家庭債務中個人權利、個人義務都歸屬於本人,與別人無關。另外,在家庭債務中債務人死亡,權利與義務隨之消失 一個人的權利義務跟隨當事人的生命的產生而產生,當事人生命的終結而終結。就是說,人死債滅。一個人死亡,他的一切權利都從此終結,他的義務也從此終結,包括欠人家的債務也跟隨生命的終結而消亡。
但有一種情況是例外,如果孩子承擔債務屬於家庭開支所用,那麼它當定性為家庭債務。對於家庭債務,家庭的每個成員都負有連帶償還義務,所以家庭債務還是要還的。你所說的孩子欠債,應該是與家庭債務沒有關係。所以不需要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