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吐槽也陽光
-
2 # 法律之思
勞動合同解除的方式一般有三種,一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二是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三是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最好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
-
3 # 職林新語
對你不利的地方:
1-企業不給你開具離職證明,下家僱主是否介意;
2-企業社保未及時減員,會導致你的接下來的企業無法給你上社保;
3-競業禁止協議如果有簽訂,那麼你也有被訴訟的風險;
你可以:
1-協商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即正常流程;
2-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解除需要書面解除協議,至少需要你發郵件解除,根據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通知企業業務領導和人力資源部,正式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企業。屆時即可請人力資源部配合你社保和離職證明辦理。
3-如果企業不配合辦理,你只能透過仲裁解除,但是也需要有你的郵件,需要留存證據;
4-如果你有企業的財務借款等,因為很多企業出差前會允許員工以個人借款名義墊付差旅費,你需要在此之前償還清;
5-競業禁止協議的問題,尤其是核心技術人員,一定要注意,現在告前員工的企業非常多,不要好不容易找了高薪下家,結果被告後,還要離職,還要賠錢,得不償失;
-
4 # 王律師2020
員工辭職一般情況下單位必須接受,從辭職申請載明的離職之日起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但也有一些例外,如員工和單位之間約定了服務期,未滿服務期限,員工單方解除將承擔違約責任。
你只說了裸辭沒有具體說你有沒有向單位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比如發郵件辭職或者是寫紙質的辭職報告交給公司。這兩種的話都可以被認定是書面提出了離職申請,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形式。
如果你一直不去上班的話,企業肯定不會給你發工資的,如果你有以上紙質版的辭職報告的話,那企業也會給你辦理相應的例如社保停繳之類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