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道元通
-
2 # 張莉商標人
企業如何預防商標註冊後因三年不使用而導致被撤銷的困境?
商標法立法的本意是要商標申請人使用商標,而不是閒置或者囤積商標。故而才規定了三年不使用他人可以提出撤銷。此項發條也是為了監督申請人更好的使用商標資源。
那麼,作為申請人為了避免被他人提出撤銷,在商標註冊成功後一定要使用你的商標,而且要注意保留使用證據。從而能夠在被提出撤銷是提供有效的使用證據。
很多人不知道什麼樣的證據才具有法律效力呢?產品的包裝,廣告,合同,發票,參加展覽的證據,獲得榮譽等都算作使用證據。可以在答辯時使用。
很多人事情商標大多數情況下是沒有猶豫申請人地址變更沒有及時到商標局備案,導致沒有收到撤三答辯通知書,而錯失答辯機會,事情了商標權。這樣就要商標申請人注重對商標的管理,及時關注商標動態。在被無效,撤三時能夠及時發現,早些和郵局聯絡拿到材料。
所以重點就是要合理使用商標,更要注重商標的管理。
中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企業如何預防這一困境呢?首先,筆者建議企業的銷售合同務必註明商標,注意保管好合同以及發票。其次,和廣告商簽訂的廣告服務合同務必附加上商標的實際使用場景的照片,僅僅儲存合同並不能說明有實際使用。再者,公司參加展會的宣傳資料,公司微信、微博釋出的文章,內部期刊中涉及到商標的宣傳使用的都應予以留存。最後,公司在其他產品類別上註冊的商標若暫時沒有使用的空間,在綜合所有情況下可以尋求許可機會,若實在沒有使用的商標,最好也應每三年做一次廣告同時應留存好作為後續需要之時的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