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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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性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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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嘴的思索
補償什麼?你睡我一次,我睡你一次很公平啊!
很多人總會說,那個男孩是渣男,把人家睡了就跟她分手。可是他們發生關係也都是自願的啊,也沒誰把刀架在脖子上吧?真有的話早進去了。同樣也有很多始亂終棄的女人啊,我不信你們身邊沒有這樣的。
如果兩個人處著發生了關係,然後不在一起了還需要補償,那麼也是雙方的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沒招啊!
男女平等的社會,何談補償。
緣分這事能不負對方就好,想不負此生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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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差一字封筆
提問者應該是男生。
這裡走入了一個誤區,即發生關係男方佔了女方的便宜,而女方是承受了一定的社會風險壓力。有一個段子說得好,挖鼻孔的時候,是鼻孔舒服還是手指舒服?我覺得只要這段關係是雙方自願,沒有任何強迫因素,即不抱有任何的金錢或是權利作為交換的目的,純粹是荷爾蒙激發一時衝動,那麼作為成年人而言,享受一段親密關係對雙方而言,是合法且公平的,不存在虧欠的理由。
問題在於分手的原因。分手如果是一方出軌,違背了相處之間的信任原則,那麼在道德上是有虧欠的。但是情感上來說,並未做出絕對的了斷,依然還有愛意。所以精神上出軌,道德上虧欠,又試圖透過金錢來彌補虧欠。我覺得這是沒必要的。如果你愛她,給她錢不就侮辱了這份愛,也違背了初衷,她也不會輕易的接受的,反而不去打擾她才是對她最好的祝福。如果這段感情一開始就是奔著金錢交易的目的去的,那麼就更不應該給了,給了你不就是舔狗了嗎?舔狗終將一無所有。
都是成年人了,說什麼賠償不賠償,是你自己願意為男人脫衣服,又不是人家強姦了你。其實賠償的,還算良心沒有被完全吃了。各位姑娘,自己自尊自愛,別在事後談判這樣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