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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島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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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咪子太郎
怎麼說呢,既然你們都幹過這事,那麼大哥不要說二哥,烏鴉不要嫌豬黑。大家睜一支眼閉一支眼,能在一起就在一起,不在一起就算了(就你兩彼此都幹過這事,我也只能這麼說)。不過也得就事論事來分析下。
你被你男朋友綠了,你也出過軌,那麼我個人認為,你兩的感情其實並不深,甚至在一起都有可能只是逢場作戲。因為你問的這個問題,任何外人都不可能給出你一個確定的答案來。你說能不能原諒他,那你先問他,你出軌這事,他原諒你不...所謂一碗水端平,如果你從未偷吃過,那麼主動權在你手上,你覺得他要是還能回心轉意,你們彼此還是有真情,那麼你可以考慮原諒他並給他個機會。或者你覺得不爽,直接叫他走人,都可以,因為錯在他不在你。但關鍵你這都出軌過,先不說道德倫理,你要指責他的話,他完全可以回答你一句:"只准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那你能怎麼說,你總不可能說:"我是女人,我出軌我應該,你是男人,你綠我你悲哀!"...對吧。
所以說,如果你兩都有這種情況,那你先別談什麼原諒不原諒,這挺虛偽的。你可以和他坐下來,溝通一下,看彼此為什麼會發生這些事,是不是大家真的不適合在一起,或許自己在某些方面做得不夠等等,這些考慮清楚了,再決定還能不能在一起。感情這種事,重在雙方理解和包容,但不是你綠了我,我也就出軌,你敢這麼玩,我也報復你!這樣的話,你兩在一起,都不算過家家了,這純屬胡鬧!
每個人都做過錯事,如果他有悔改之心,你們之間還有愛存在,繼續交往下去也行。如果他真的不愛你了,那就離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