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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和諧號2002

    你這個問題提的不嚴謹,所以現在是否有案底還不好確定。咱們先把不嚴謹的地方提出來,然後再回答這個問題。首先你說你朋友犯事了,那麼問題來了,你朋友犯的什麼事呢?是違法了還是犯罪了呢?(觸犯刑法的行為是犯罪行為,觸犯其他法律一般稱為違法行為)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在處理上區別是很大的。

    第二個地方就是你說你沒參與,應該是指你朋友的違法或犯罪行為你沒參與,但是你朋友的事你事先是否知道呢?你朋友違法或犯罪的時候你是否在現場呢?事後你又是否幫他做了什麼不應該做的事呢?最主要的是公安機關在給你做筆錄的時候,你是否是實話實說,沒有隱瞞呢?

    下面回答你提的問題,如果你朋友是違法行為,而你也沒有參與,你到公安機關是做為證人去做的筆錄,那你就不會有案底,因為你不是違法嫌疑人也沒有違法行為,更沒有被公安機關處罰,所以不會有違法行為記錄的。如果你朋友是犯罪行為,你沒參與,什麼都不知道,公安機關找到你是去做證人的,並且你是實話實說,沒有隱瞞,你也不會有違法或犯罪行為記錄的,因為你是證人,不是犯罪嫌疑人。如果你朋友是犯罪行為,雖然你沒參與,但是你事先知道,或者是在現場,或者事後幫著拿贓物或隱藏犯罪嫌疑人,而且到公安機關後,你沒有實話實說,有所隱瞞,那你是否有沒有案底就不好說了,公安機關讓你暫時回家可能是因為你的違法或犯罪行為比較輕,或者是要等你朋友的犯罪行為都查清楚了再定性你的行為,因為你有可能涉嫌窩藏,包庇和偽證罪等幾個罪名,這樣的話,雖然暫時讓你回家了,但以後都查清了,你確實有違法或犯罪行為,也會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那樣你在公安機關就會有犯罪記錄,就是你所說的案底。

  • 2 # 似曾相識152849756

    我不知道你說的“案底”是什麼意思。有又怎麼樣?記得多年前我家進賊了,被偷了幾百塊錢和一部手機,然後我老婆報警了。幾年後因換工作要提供政審材料,我看到警察電腦裡還能查到她報警的內容。不知道這算不算“案底”呢?以此類推,如果你見義勇為協助警察抓到了壞人,也許警方系統裡,你的名下也能查到相關內容。如果這些算“案底”,有這樣的“案底”又有什麼關係呢?

  • 3 # 法網柔情

    沒有案底。首先,基本可以確定你與此事無關,否則,公安機關就會對你採取拘留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絕不會把你放出來。

    其次,公安把你也“逮”進去,說明你與此事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有聯絡。比如說,你在現場、你知曉一些情況、你與你朋友同住等等。公安機關在調查的初期,一定是全方面的收集線索和證據,但凡任何蛛絲馬跡都不會放過。“逮”你進去,一定是瞭解一些問題或要求你證明什麼,一旦發現你沒有參與或你的陳述對案件沒有任何價值,自然就會讓你回來。

    那麼,你也許會問:面對警察的詢問,我怎麼說呢?我覺得就是四個字:實事求是。

    其一,如實講明當時自己在哪、在幹什麼、案件與己無關、有誰可以證明等等,以便警察調查落實,撇清自己的“嫌疑”。

    其二,對於自己所知曉的案件情況及其他人的行為,也要做到知一說一、知二說二,不添油加醋、不隱瞞包庇。尤其對你朋友的行為,千萬不要因為“哥們義氣”而做假證明包庇他,否則,即使夠不上你朋友的罪也會定你一個包庇罪,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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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農家小哥哥

    這個不算,只是做筆錄,不會留有案底,也不會對以後的工作生活有任何的影響,我以前在幹保安的時候就因為看到或者知道某件案件而被警察做筆錄,只要把自己知道的,看到的,如實向警察報告,這應該算是協助調查,不會有任何的案底,只有這幾個情況才算是有案底的

    1觸犯法律,直接參與案件,後被警察抓住,即使不夠量刑,只是輕微的處罰,也是有案底的,只是如果認錯態度良好,沒有造成特別大的危害,是可以消除案底的,但是如果案件的危害大,觸犯刑法,不論結果如何,是都留有案底的

    2在重大的刑事案件裡,主犯,從犯,和案件的組織者,一旦被逮捕,經法院審判定性為犯罪的話,就會在公安機關內留下案底,而且是終身都被留下犯罪記錄,在各個地方的公安機關內都可以查到,對以後的工作生活都有非常大的影響

    3在案件裡即使沒有參與犯罪,但是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協助犯罪嫌疑人逃跑,提供犯罪工具,資訊,被公安機關查證證實後,一但被逮捕,同樣是作為犯罪嫌疑人處理的,而且罪名相同,最後被公安機關備案,留案底,甚至一樣會接受刑罰。

    你的這個情況也就是屬於調查取證,雖然和案件有關,但是不是案件的參與者,所以最後是沒有案底存在的,因此不必擔心。

  • 5 # 曾傑律師金融案件辯護

    不會。

    你去做筆錄,應該是被傳喚或作為證人配合調查。

    案底是什麼?

    案底不是一個專業詞彙,通俗而言,是指違法和犯罪記錄,嚴格而言,是指犯罪記錄。

    違法記錄,是指治安處罰記錄,一般就是指公安機關執行行政拘留和罰款等。

    而犯罪記錄,是指由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決和裁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免予刑事處罰等。

    另外,檢察機關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也會被計入違法犯罪記錄,因為相對不起訴是指檢察院認為已經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危害不大,酌定不起訴。(但中國刑法明文規定,未經法院審判不能定罪,因此筆者認為將檢察院的相對不起訴納入犯罪記錄並不合理)。

    你去警察局做了筆錄,一般是作為證人配合調查,你的筆錄就叫做證人證言。

    你既沒有經過法院審判,也沒有被檢察院逮捕,因此不會有任何犯罪記錄留下,也不會有任何違法記錄留下,因此,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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