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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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山綠水邊依依雙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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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川北張二哥
彩禮也叫聘禮,這是中華民族傳承幾千年的一種文化。在古時候,聘禮一般包括綢緞,金,銀和部份手飾。彩禮在最初期,可能就如同訂金和婚約一樣。在八九十年代的農村,地區不同彩禮也不同,在江西和河南一帶,九十年代要的是三金一輛,所謂的三金就是:金項鍊,金耳環,金戒指。一輛,就指一輛摩托車。而在四川我們廣元老家,在九十年代彩禮一般就是:四十斤肉,四十斤面,四十斤酒,外加新娘和岳父岳母各四套衣服。在農村,下彩禮一般都有個不成文的規定。下聘禮後,如果是男方要求退婚,那所有的彩禮女方是分文不退的,如果是女方因種種原因退婚,那不光是彩禮要如數退回,就連男家給女家乾的農活也要按價補嘗!
如今社會高度文明瞭,大多數青年都是自主戀愛。他們之間沒有了媒婆,也少了婚約。以前的傳統彩禮已經漸漸消失。女方父母一般都要求男方有車有房。只要有車有房,彩禮在他們心中的份量已經不再是那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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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從法律規定層面來說,如果彩禮和嫁妝是婚後支付給女方的,則屬於贈與給雙方的財產,離婚時女方不能再要求男方返還;如果彩禮和嫁妝是女方婚前獲得,則屬於女方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能與其他夫妻共同財產一併分割處理。
根據婚姻法的司法解釋規定,滿足以下任意一項條件,就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單獨請求法院判決返還彩禮是不會得到支援的,必須以雙方離婚為前提條件。
如果女方父母留下彩禮給了陪嫁,那麼彩禮已經是女方父母的了。
如果女方父母把彩禮讓女兒帶回,不管有沒有陪嫁,彩禮都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目前的婚姻法和社會,對女方的“隱形付出”認可度不高,女方安全感缺乏,這也是部分女方多要彩禮的一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