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現在恆大和上港積分一樣,聯賽只有一輪了。如果恆大給自己最後一輪的對手a錢,讓他們放水,這肯定是假球。但是如果恆大把錢給上港最後一輪的對手b,讓他們全力阻擊上港,讓上港丟分(打平或者贏上港)這樣算不算假球?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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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個金都有人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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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呂山
不算,這叫第三方獎金。中超賽場上經常會有這種情況,特別是在保級圈,有些球隊會給競爭者的對手開出第三方獎金,鼓勵他們在無慾無求的聯賽收尾階段,派出主力戰勝自己的保級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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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坐著輪椅去飆車
這是第三方獎金,之前有很多奪冠或保級的球隊都給出過懸賞金,說說我知道的幾個。
西甲賽場上,皇馬和巴薩無數次開出第三方獎金,用來激勵其他球隊戰勝自己的奪冠對手,這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沒人覺得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直到17年左右,西班牙職業聯盟主席特瓦斯再三強調,西甲不允許第三方獎金的存在:“西班牙的規則就是不允許懸賞一支球隊去戰勝另一支球隊。我們從賽季的第一場比賽起就開始監控,以讓各俱樂部遵照規定行事,在公平競賽方面尤其要如此。第三方獎金是有違足球的公正的,因此我們要監控所有比賽”。
所以也就這兩年“第三方獎金”在西甲賽事上有所收斂!
德甲賽場上,當時拜仁在積分榜上屈居第二,為了讓多特蒙德丟分,魯梅尼格聲稱要送給戰勝他們的球隊一車香腸,這也是變向的“第三方獎金”,而且不止一次的這麼做!
中超我比較熟悉魯能,99年最後一輪比賽前,遼寧隊領先魯能1分,他們的對手是不北京國安,魯能對陣武漢,傳言賽前魯能老總帶著500萬現金前往北京,用來激勵國安,最終國安在遼寧身上拿分,幫助魯能奪冠!
第三方獎金雖然不是直接買球,但很多人擔心這會給出一個不好的暗示:既然可以接受其它俱樂部的獎金為勝利而戰,也可以為錢輸掉比賽,為打假球開了口子。正因如此,很多聯賽都嚴禁第三方獎金的存在。
1.我覺得只要給錢了或者以什麼事威脅了,不管對方能不能贏球,都涉嫌違法,都屬於假球。
2.如果只是打打輿論戰,讓對方恪守體育精神不要放水,就不算假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