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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B笛子的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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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勵志王彬
毋庸置疑,從古至今,古今中外,音樂本身就屬於藝術範疇,但不是所有的音樂都稱之為藝術,為什麼這麼說呢?
1.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藝術?
藝術的基本概念:用某種形象的方式來反映現實,但又比現實更具典型性的社會意識形態;
包括文學、繪畫、雕塑、建築、音樂、舞蹈、戲劇、電影、曲藝等。
藝術二字,語出《後漢書——伏湛傳》:“永和元年,詔與議郎黃景校定中書五經、諸子百家、蓺術。”
古代有六藝,包括:禮、樂、射、御、書、數,其中的樂,指的就是音樂。
由此可見,對於藝術的理解,就不能特指那些固有的意識形態了。
還可以更廣泛一些,藝術它是高於技術的,因此很多技能達到一定高度或是更深層次的都可以稱之為藝術。
比如:說話說到一定高度或是深度,便可稱之為語言的藝術;泡茶泡出一定的水平,而且具有一定的文化層次,便可稱之為茶藝……還有,廚藝、花藝等等。
2.為什麼說不是所有的音樂都能稱之為藝術?
在前面對藝術的解釋中,我們應該知道,藝術是需要有一定修養高度的。
舉個例子,會寫毛筆字的,只僅僅是會寫罷了,寫好了才能稱之為書法藝術,不然只能算是掌握了一項寫字的技能或是技術。
我會唱歌,我會吹笛子,但是不能說我會藝術,我僅僅只是掌握了一些個別的技能而已。
由此可見,音樂雖然是一門藝術,但不是所有的音樂都能稱為藝術。
3.沒有絕對,只有相對。
音樂作為一門更高深的學問,可以稱之為藝術。它是一門藝術學科,屬於藝術領域。
但是,藝術的概念,又使音樂領域裡的某些侷限的意識形態不能入流。
這裡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a.學習音樂,可以說:“我學了一門藝術”,但不能說:“我是學藝術的”。
b.我認為學習音樂的層次是:會—好—精—藝。
通過這個層次,我們就更清楚何為藝術了。
c.另外,如果非要辯論其究竟的話,那麼:你認為音樂是藝術,它就是。你認為它不是藝術,它就不是。
綜上所述,音樂是可以算一門藝術,但僅限於音樂這個科目,不代表所有的音樂都算是一門藝術。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我的回答就這裡了,祝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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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搞笑排行榜No1
音樂屬於(抽象藝術) “音樂”yīn yuè] (抽象藝術) 音樂是反映人類現實生活情感的一種藝術。 音樂可以分為聲樂和器樂兩大型別,又可以粗略的分為古典音樂、民間音樂、原生態音樂、現代音樂(包括流行音樂)等。在藝術類型中,音樂具有抽象性,音樂從歷史發展上可分為東方音樂和西方音樂音樂讓人賞心悅目,併為大家帶來聽覺的享受。音樂能提高人的審美能力,淨化人們的心靈,樹立崇高的理想。我們通過音樂來抒發我們的情感,使我們的很多情緒得到釋放。 (摘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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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是一種藝術形式和文化活動,其媒介是按時組織的聲音。一般音樂的定義包括共同元件,例如音調(其支配旋律和和聲),節奏(及其相關聯的概念節奏,米,和關節),動態(響度和柔軟性),和的聲波品質音色和紋理(這是有時稱為音樂聲的“顏色”)。不同樣式或型別音樂可能會強調,不強調或忽略其中的某些元素。音樂是用各種各樣的樂器和聲樂技術演奏的,從唱歌到說唱 ; 僅存在器樂作品,僅存在聲樂作品(例如不帶樂器伴奏的歌曲)以及將唱歌和樂器結合在一起的作品。這個詞源於希臘語 μουσική(mousike;“ 繆斯藝術”)。 參見音樂術語表。
在最一般的形式中,將音樂描述為一種藝術形式或文化活動的活動包括音樂作品的創作(歌曲,曲調,交響曲等),對音樂的批評,對音樂歷史的研究以及音樂的審美考核。古希臘和印度哲學家將音樂定義為水平排列為旋律而垂直排列為和聲的音調。諸如“各個領域的和諧 ”和“這就是音樂在我耳邊”之類的俗語指出了這樣一種觀念,即音樂通常是有序且聽起來很愉快的。但是20世紀的作曲家約翰·凱奇(John Cage)以為任何聲音都可以是音樂,例如說:“沒有噪音,只有聲音。”
音樂的創作,表現,意義甚至定義都根據文化和社會背景而有所不同。確實,在整個歷史中,一些新的音樂形式或風格都被批評為“非音樂”,包括1825年貝多芬的格羅斯·弗格 絃樂四重奏, 1900年代初的早期爵士樂和鐵桿朋克在1980年代。(摘自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