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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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熙九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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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迷你氣缸
那以我來想,沒必要再存續婚姻的需要!要知道婚姻靠的是信任,連財產都信任不了,還談婚姻有什麼意議呢,所以說婚姻必定各有得失,己然走到這一步了,大可勿必再存續了,我二更本沒有領證,但各方開支、錢財又著她,我也末著手,靠的是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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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白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後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婚後無論是一方還是雙方所獲得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例如,如果婚後只有男方上班,女方屬於全職太太的時候,男方所獲得的收入依然有全職太太的一半。
如果夫妻之間在婚後想規避這種情況,例如,有的男女雙方喜歡各自的收入歸各自所有,也就是我們所說的AA制,那麼就需要男女雙方共同訂立財產約定協議。在協議當中約定明確,婚後各方的收入歸各方所有,不作為共同財產。同時也可以對某些特定的財產進行約定,比如,婚後所購買的房產為一方所有另一方沒有財產份額等。
原則上只要男女雙方所約定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沒有違反公序良俗等內容,且處分的都是自己的合法財產,雙方簽字之後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男女雙方婚後的收入以及財產的種類比較多,或者比較複雜,對於如何約定把握不準,也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起草。
看到這個問題心有點涼涼的感覺,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的收入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共同享有支配權,你要做什麼約定,約定誰?妻子?丈夫?而且還要寫下來,我覺得你做的有點過份。既然你想落在紙面上,我想無外乎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房產等不動產,你可以和你的另一半協商,約定夫妻雙方中的任意一方在沒有爭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單獨處置。二動產,那就是車子和金銀細軟等,約定夫妻雙方中的任意一方在沒有爭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不能隨意處置。三收入,夫妻雙方的收入扣除必要的生活支出外,設立共同賬戶,共同保管,做到收支透明。我的認知有限,不知對你有沒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