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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朵媽小廚房

    路邊小吃,主要要看起來乾淨,味道好才會回頭客多。像一般的炸串店都是專門學習過的,有專門的秘製醬料。主要城管會管吧。建議諮詢當地市長熱線,問下具體需要哪些資質或手續才合法。

  • 2 # 熙熙ToKi

    路邊的小吃攤正規培訓機構的話,它成本肯定會很大,其次的話,一般小吃攤都是賺點兒辛苦錢,所以你說,這類情況除非小吃攤老闆想擴大經營規模。否則一般,打個比方,一件我沒有房租、水電、的壓力。單從成本來說就不一樣了。看每個人想法吧。如果你想長期堅持這份工作。那麼就得“開店容易守店難”為什麼那麼多商家開三個月就倒閉了呢?是吧

  • 3 # 外賣運營策劃

    在我印象中,路邊擺攤的現象一直以來都存在的,最常見的路邊擺攤是在早市上,一般是在清晨的街道兩側,賣青菜、水果、小吃、好吃的好玩的應有盡有。大早採摘下來的新鮮農產品還掛著晶瑩的露珠,一堆一簇整整齊齊很是吸引人。人們早鍛鍊完以後順手買上一些帶回家。還有是在傍晚的時候,三三兩兩的平板三輪車上堆滿了水果或蔬菜,價格相比超市要便宜些,人們路過時也會停下來去買。相對來說,路邊擺攤因為不需要領取合法的營業執照也就不存在稅收,具有極大的流動性,的的確確方便人們就近購買,且以低廉的價格吸引著消費者,一直很受歡迎。但因為路邊攤影響了市容市貌和交通,管理起來比較混亂,城管部門又不得不限制路邊擺攤。所以我認為路邊擺攤難以合法化。

    不過凡事沒有絕對性。街邊擺攤有利也有弊,城管部門就應該有堵也有疏,讓路邊攤規範化合理性經營。現在好了,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行了14年之久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將退出歷史舞臺,在政府劃定的“早市”、“夜市”擺地攤賣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等,經營者就不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屬於合法經營。

    街邊小販應該堅持幾條原則:守法經營、安全經營、衛生經營、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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