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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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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愛吃檸檬
我覺得宿舍樓偷東西不應該掛他的照片。
第一,我覺得不應該侵犯他人的肖像權,中國法律明確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權。
第二,如果他是第一次偷東西,那就警告他,如果是超過兩次甚至三次,就選擇報警。讓警察來處理這件事。
第三,作為一名學生,如果是第一次犯錯,只要積極引導,便可引導走向正確道路,如果掛他照片,不免讓他更加不堪。
第四,掛他照片,帶來的就是更多人的譴責,如果心理無法承受輿論壓力,可能造成更糟糕的後果。
所以我覺得不應該掛他照片。
如果公民個人抓到小偷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及時扭送至公安機關,或者控制住小偷的人身自由報警等警察來處理,其他的私自懲罰行為都是具有法律性風險的。即便是違法甚至犯罪的小偷,也有最基本的人權,例如不能被毆打不能被侮辱,也不能隨意侵犯其民事權利,小偷也有隱私權,公開掛出其照片就會涉嫌侵犯其隱私權。如果小偷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護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還專門規定要保護其隱私。
公開掛出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及個人資訊是公安機關的法定權力,個人是不能行使的。公開小偷的個人資訊會對其個人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如果這種負面影響比其違法犯罪的危險性不成比例,也就是罪不當罰,那就是一種不公平。例如就有人把抓住的女小偷扒光上衣進行羞辱,那麼如此懲罰小偷的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並不會因為小偷有錯在先就能免除自身的法律責任。
其實從人性的角度而言,小偷都是人人喊打,抓到之後都想“痛打落水狗”,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法治文明時代,這種行為是不被允許的。有些人不禁要問,法律為什麼還要保護壞人呢?其實不是法律要保護壞人,而是法律要捍衛公平,前面提到了小偷得到的懲罰要與其過錯相適應,既不能簡單饒恕更不能超過標準去懲處。執法司法機關具有專業性的法定職權,讓這些機關處理小偷才能真正做的不枉不縱,更好地維持社會基本法律秩序。以上就是我的觀點,歡迎關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