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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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必須關注的神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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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57045484164
現場這些條件都不具備的情況下怎麼辦?法官是不是又要說防衛過當啊?有的法官根本就不配做法官,這個天平是要經的起人民的考驗的,對的起黨對的起這份神聖而莊嚴天平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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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ftwft
罪犯行兇,正義反殺邪惡成功,這時,法律強烈為邪惡的一方抗證,追究正義一方的行為是否合法,罪惡起因反而不是事實的重點,正義之舉成為了檢控研究的課題,所以壞惡兇是生存的力量和法則。如叢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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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1454381559900
為了不背防衛過當的罪名,他行他的兇,你站在遠處觀看整個事件的發生並錄好象,以後把錄影交給公安部門是最為合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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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鄉崗流得滑
作為群眾,首先你就要知道,你為什麼要上前制止!你說是義務嗎?是責任嗎?是同情心嗎?是不能袖手旁觀嗎?錯了,你就應該袖手旁觀!理由:你確定你能制止的了嗎?你確定你制止的方式合理合法嗎?你制止的方式會不會傷害歹徒?你知道如果你傷害了歹徒你會面臨什麼樣的責任嗎?會被判刑嗎?會有民事責任連帶嗎?正確的做法是:跑的足夠遠,確保自己安全後,大聲對歹徒喊話“你不能這樣!你犯法啦!請你立刻停止你的行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喊完這些以後,你就可以報警了!剩下的交給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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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2651108437696
兩人打架,一人被打傷。傷者報警。要求對方負責!民警確認雙方打架,雙方無異議。但是,傷者要求對方負責,必須提供證人證言,證明傷者的傷是被對方打的,才可立案處理。我總感覺派出所的做法欠妥?
必須滴,如果歹徒不把你砍死,並且錄下來怎麼才能說明是歹徒行兇呢?所以第一次歹徒行了也就行了,第二次歹徒必須要完成任務!把你幹掉,你只要負責錄影這就沒犯法,這不歹徒和你的任務都完成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