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給自己寄封信
-
2 # 別問我是誰AA
如果沒有性行為,女方告也沒用。如果是雙方自願的,後來女方後悔反咬一口說男方強姦,這時要慎重對待了。列舉你們一段時間相處的事例,儲存的圖片和相關的證人,說明你們是戀愛中行為,屬自願。如果是第一次見面人家半推半就,那麻煩了,你的精液就是直接證據,她要告你基本都是成功的。這時你無論如何都要穩住對方,答應她的要求,繼續交往,方能避免牢獄之災。
-
3 # 魔都魅影
回答這個問題要有一個前提條件——確實是誣告。大致有兩種情況:
壓根沒有發生關係。起碼你們應該是認識的吧,只能怪你遇人不淑、交友不慎了。那也簡單,女的誣陷你應該是去警察局報案,她就得提供一切證據,包括時間、地點、現場遺落物品和方式。如果證據不完整,警察不會聽一面之詞的,大可放心。要是找你去派出所做筆錄,配合就是了。
你情我願而發生過關係的。那就有點麻煩了,無論你們是情不自禁還是半推半就,總之現在女的不承認你們是雙方自願而為,警方只能按照女的描述進行立案,當然也得看“強暴”過程中你對她造成哪些傷害,身上有沒有毆打、拉扯、抓痕,甚至要請法醫進一步鑑定。
無論女的是腦子進水還是設套害人,總之這種女人不能認識,倒黴啊!如果確實是強姦,那就要早點投案自首,爭取坦白從寬。
二種情況。一、男女雙方無性行為,而女方起訴強姦,那麼法律上規定“誰主張誰舉證”,男方也就不必擔心,反而還可以反告女方誣告。二、男女方有性行為,事後女方起訴強姦,並女方有雙方性行為證據,那麼男方需要證明性行為屬於雙方自願,如果無法證明,那麼就等著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