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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瀾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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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海說理財
消費型的重疾一般都為1年期產品、只有重疾保險金沒有身故保險金,每一年的保費都會增加(因為被保險人年齡的增加)。被保險人人身故後,一般採用解除合同的方式,退還剩餘保障時間對應的現價,基本上非常少。
這裡也聊聊消費型重疾的優劣以及該如何配置。大海認為消費型重疾的優勢是每年幾百元的保費撬動幾十萬保額的保障,槓桿非常大!不足的地方,一是保障期1年,如果產品不再銷售則沒辦法續保,這個時候如果身體健康指標有異常,可能面臨無法購買保險的風險,這個也是消費型最大的劣勢。另外,一般情況下產品隨著年齡越大供保障的保額越低。二是保費每年上漲,隨著年齡增加保費會增加,另外一年期的產品保險公司有整體上調保費的權利。三是一般只有重疾保險金無身故保險金。
因為消費型有這樣的優勢和劣勢,因此在配置時候也有講究——先終身型重疾+後消費型重疾搭配,終身型重疾一旦合同成立保障終身、保費固定,同時身故金和重疾金可以二者賠付其一,在終身型重疾配置後再考慮增加消費型重疾,這樣可以在我們創造收入期間將重疾保障更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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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亞保險經紀保師姐
消費型重疾,包含
①一年期消費型重疾,這個是每年買每年價格不一樣。沒出險,就雁過無痕。和車險一樣。
②定期消費型重疾。一般是交一定年限的費用,保障至約定期間。比如,60歲70歲不等。這種產品,如果在保障期內,身故,一般是退還已交保費。
不過,現在產品責任越來越細化了。一般身故責任是可選的,如果選擇了的話,一般會退回已交保費。如果沒選的話,就雁過無痕啦。
不管怎麼樣,具體要看條款。
一切以條款為準。
這個東西沒法回答,為什麼呢?
因為,一切以合同為準!
請給我你的合同,我給你準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