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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正義勇敢者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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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火箭213008506
透過法律協調,讓老賴去固定的場所打工掙錢還賬,保留基本的生活費,其它多餘出來的錢用於還賬,如若不然,老賴是吃好喝好睡好,別人是永遠咋不了他!所以政府應該健全機制,採取必要的手段這樣才能更加體現法制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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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悠悠等不來
中國法院網上看到一篇(被執行人隱匿下落符合拒執罪的客觀要件)的文章。具體連結是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8/10/id/3520901.shtml
此案例分析只要債務人滿足兩個條件,一,參加庭審,二,知道判決結果。只要執行找不到人,可以拒執罪移交公安立案。你可以參考下。不知道適用於全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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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牧童1763
創業有風險,這種風險只有自己來承擔,他人的資產也是勞動所得,沒有承擔他人風險的義務,欠債還錢是社會幾千年傳承的規鉅,難道以前的社會就沒有創新嗎?況且現在的法律制度把民間借貸定得太籠統,有些人向親戚朋友借到錢後,就把資產轉移,然後藉口經營虧損,讓幫助他的人徒剩眼淚,社會要發展,幾千年的老規鉅不能丟!不然社會會更大旳混亂,現在的民事案件成倍增長,就是騙子穿上了民間借貸的免刑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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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淄博紅狼應急救援隊
我是淄博市淄川區的,我的被告在七里村常年幹會計,有新樓房,廠房出租,出售(小產權),執行法官說在網上查不到可執行財產,二年了一分也沒有執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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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也丫
你就知道人家是零風險嗎?
當個技女倍睡的時候,她起碼也有個避孕套本錢的風險,範是都要深沉考慮各方面,說話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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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熊客棧
什麼都是假的,唯一的辦法就是:貪官,老賴,造假,等人按所得款10-100倍重罰,滯納金10%天,當事人還不了強制做苦力,其妻,子孫共同還款,拍賣所有家產。現在的人寧可自已坐牢或死,也要將錢留給家人,只要封死這條路,沒人敢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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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99烈火
都是沒有經歷過坎坷的人說的話,失信被執行人多種多樣,但是欠債都一樣,所以最後都成了所謂的老賴了。世界上能有幾個有錢不還願意當失信人的?就是現在建立信用體系後,銀行和個人到期了就必須還上本金和利息,還利息都不行,必須把本金也還上,以前自己的錢回不來可以還利息,本金可以借新還舊,現在到期只要還不上本金就起訴,有幾個借款的和擔保的起訴你,就應付不了,別人一看也起訴,紛紛起訴查封,必然就惡性迴圈。木來生意還行,這樣就完了,如果把查封的一低估拍賣,先下手的得著錢了,好不錯的沒好意思封啥都沒得著,朋友變成仇人了,親戚也成仇人了,債權人到處追,法院到處找,不躲不藏天天向債權人返返復復講,沒數八遍地說,一天啥都幹不了,還得笑臉相迎,家裡一波接一波,晚上十一二點睡不了,早晨沒亮天就接迎,外邊處處受限,家裡炊煙快斷,孩子老婆哭鬧,有病也沒人可憐,活不起,死不起,生不如死,不知何時出頭,總之大不了一死,這樣的人現在到處都是,債務人和債務人都被一棒子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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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淮北日月升
目前,已經列入老賴黑名單的,已經有1371萬之眾(截止2019-4-25),並且還在以很高的速度增長。
對老死不履行的老賴有什麼辦法?目前只能採取以下辦法。
一個是要求執行局對拒不履行的老賴拘留罰款。每次十五天。這個辦法,對多數老賴效果不算好。
第二個是,對老賴實行限制高消費,上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
對自然人有這些限制:
乘坐飛機、豪華客船、計程車等高檔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檔通訊工具;在賓館、酒樓、酒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費場所消費;購置高檔商品、大額生活用品、汽車及租賃寫字樓辦公;購買、新建、擴建、裝修房屋;不得出外旅遊、度假及為家庭成員支出大額費用;出國出境;對外投資(包括開辦公司、購買股票債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的生活費用,其他均屬被執行財產範疇。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有這些限制。履行為其單位辦理財產抵押、轉讓及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職務行為;以公款在賓館、飯店、酒樓、歌舞廳、西餐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Golf球場等高消費場所消費,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員以公款進行上述消費;在單位報銷乘坐計程車、火車臥鋪、飛機、輪船四等以上艙位等交通費用;出國出境;向其工作人員發放獎金和分配紅利;其單位財務狀況需每月定時向法院申報,並隨時接受審計。司法實踐中,這些措施對於低收入群體老賴基本無用,對於高收入群體的老賴群體有一定效果。
第三個是,以拒執罪對惡意拒執的老賴進行刑事制裁。這個辦法對於至少百分之八十的老賴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據統計,進入刑事追訴程式後,約有百分之八十的老賴立馬變慫,老老實實履行。但是,由於制度上的缺陷,這個途徑現在手續麻煩,門檻較高。在其他方法效果不好的情況下,建議權利人積極行動起來,蒐集老賴拒執的罪狀,把老賴送進監獄。
案例1.青島即墨九零後武鑫(原籍沂水),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一級傷殘,法院判決下達後,這個老賴玩失蹤。她拒不賠償的理由有點奇葩,被人包養無需自己賠償。至今距離事故發生已經進三年,距離法院判決已經進兩年,但這個老賴拒不賠償。經查,這個老賴一直在即墨賣服裝,每月收入六千多。目前已啟動對此老賴的刑事追訴程式。
案例2.黑龍江老賴劉繼男,黑龍江望奎縣人。八零後。以小三身份成功騙取男主人58萬“贈與”款,被識破後拒不歸還玩失蹤。現廈門翔安區法院已啟動懸賞舉報。
對於權利人來說,一個利好訊息是,有關部門已經加緊進行《強制執行法》的立法起草工作,預計今年六月份可拿出草案,年底進入審議程式。可以期待的是,強制執行工作會越來越正規,越來越完善,那些玩失蹤的老賴,遲早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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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欣姐話人生
說說我的經歷吧
老媽的幾萬塊錢,以一分五的民間借貸利息借給了鄰居,當時借款條上寫的用途是收糧,到期後,她推三阻四,就說還,但是暫時沒錢,讓老媽等等
因此,我以民事訴訟訴至法院,開庭直至判決下來,她一直沒露面,我申請執行後,才發現,她在我們當地法院進入執行程式的有15個案子,涉案金額達300多萬,民事庭還有22個沒有審理完結,全部是借貸案件,調查財產發現她已經在我們借款之前把財產轉移給其從未工作過的大兒子名下,想申請撤銷權,要件不夠,後來她丈夫自殺,我想追加他兒子為被執行人,也不行,因為沒有繼承的事實,有第三方欠款(我有他兒子承認的錄音),但是她拒不向執行庭報告,申請搜查,她把第三方欠款的證據隱藏了
現在,我只有一個目的,既然民事責任她不負,那我就讓她負刑事責任,起初,所有的官方說法都說這是民事責任,構不成刑事案件,我沒相信,我查了刑法的合同詐騙構成要件兒,因為她當初借款的用途沒有用在收糧上,而是用來幹傳銷,拆東牆補西牆,而且,在借錢時,她明知自己已經沒有償還能力,還在大量的找人借錢,再有,庭審一直到執行,她一直避而不見,電話不接,也不向執行庭彙報財產狀況,主觀上沒有積極還款的態度,這就構成合同詐騙裡所說的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主觀故意的合同詐騙罪,我現在正在積極聯絡其他被害人,把她的借款數額湊的越多越好,只要她在進去後別積極還款,這樣,在量刑上,加上她的主觀故意,估計能給她來個無期,所以,有些官司並不是我們所理解的就是那麼回事,轉個彎就會有意外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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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鄭智一誠信贏天下
老賴不還錢,是關係到社會制度問題。政府應重視誠信為本問題,老賴在擾亂社會經濟、擾亂金融擾亂人民和眭相處。老賴應刑法處罰。維護社會公平公正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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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實看到有個所謂的“老賴”拾了一個厚厚的錢包交給前面只顧快跑的失主,所以說他們人心並沒有壞,他們只是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