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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名實習小學教師

    我認為不該做朋友。

    愛過,分手了。

    曾經愛過的人,斷了,然後還要繼續做朋友,這樣的朋友不能跟普通的朋友一樣,人是情感動物,沒辦法那麼理性的。

    萬一有一個人傷心失態的時候,你有沒有可能去找他傾訴?那時候又算什麼?

    分手,要看什麼情況吧,想複合可以留著,如果真想斷,那就刪了吧,以後路上遇到,做個點頭之交就算了。

    分手刪好友,也算對過去曾經愛過的一種尊重了。

    如上,年輕人的偏激做法。

  • 2 # 陳情網事

    其實關於這個問題,我覺得大多數人會選擇不做朋友,肯定認為,既然曾經相愛過,分手了,那就所有聯絡方式刪除,有關於對方的東西全部毀掉或者扔掉,不想看到和對方相關的任何回憶,事物,包括人。看到對方就會想起對方的點點滴滴,腦子裡估計都是對方的模樣。其實這樣反而是自己騙自己,跟自己過不去,這樣說明還沒有真正忘記,與其這樣讓自己痛苦,不如寬容點,眼界看寬點,試問一下自己,要是真的放下了,就應該從容點,把對方當做朋友一樣,做到沒其它感覺,那才是真正的放下。如果是打死不想往來那種情況,如果在某一天什麼地方相遇了,是不是又會心裡難過一陣?既然抓不住,那就不如放手。

    有人說友情進一步可以是愛情,愛情退一步不再是友情。但是我覺得愛情退一步仍然可以做好朋友,以後見面打個招呼,知道對方過的很好就行了,對於過去已經釋然了,這不是已經很好了麼?不用做那麼多讓自己又煩神,吃力不討好。知道你好,我好,OK往事隨風。

  • 3 # 微笑人生baobao

    跟前任分手,就證明已經沒有愛情了,那麼有的人會把這種愛轉變成一種友誼,我覺得如果說對前任還有感情的話,應該可以做朋友,是純潔的友誼,互相可以相互幫助,如果做不到這一點,那就不能做朋友,因為不能因為前任而影響將來的家庭!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問愛情是什麼?我想說愛情就是相愛相殺,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