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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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夏薩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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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我行30537
這首《自由與愛情》的詩歌出自匈牙利愛國主義戰士和詩人裴多菲之手,創作於1847年,由左聯作家殷夫翻譯,經在這首短詩裡,魯迅先生的傳播,為中國廣大讀者所熟悉。
這首小詩,白話過來就是:生命確實很寶貴,若沒有了生命,一切都別談;但是,愛情的價值意義更高,沒有了愛情,生命的延續也索然無味;如果為了國家、民族存亡的大業去戰鬥,那相比之下,生命和愛情都不重要了,都可以拋下。
“自由”:國家民族存亡的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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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一號
不考慮創作背景,僅從愛情婚姻實際來看,自由,其實是一種單身力。也就是永遠保持獨立人格,不在心理上徹底依賴他人,隨時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無論愛多深,都要保持自我,不要失去自我。這樣才能夠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因外界和他人的變故影響自己的生活。做自己的天,天永遠不會塌下來。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出自《自由與愛情》。
這是匈牙利詩人和愛國主義戰士裴多菲,於1847年創作的一首短詩,經由左聯作家殷夫的翻譯,魯迅的傳播,被廣大中國讀者熟知。他在25歲那年,領導了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的武裝起義,這次起義後來演變成為偉大的愛國戰爭。
所以這首詩裡的“自由”,指的應當是國家存亡。
新增回答:
如果問我的個人觀點的話,“自由”,是思想、身體和行為能按照自己的所思所想行事,不受約束。但人是社會中的人,是“社會關係”中的人,所以絕對的自由是無法實現的,我們能擁有的就是相對的自由,在腳上戴著鐐銬的情況下,跳心中渴望的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