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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遠嫁,兩萬彩禮,現離婚。帶一個女兒,遇到一個合適相愛的的,未婚,喜歡能接受女方女兒。現在女方媽媽開口要十萬彩禮,還不包括三金等等花銷,大家覺得這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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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娛您相約

    這樣的例子現今社會上確實有很多,有的甚至除了彩禮,還要房子、車子!總之,林子大了、啥鳥都有。

    個人覺得如果是頭婚的話,彩禮要個10萬還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就目前各地的行情來說,也不算太多。但是我就想不通了,你一個二婚還帶著和孩子,你竟然也獅子大開口、彩禮竟然要十萬!我不知你哪來的勇氣、誰給你這麼強大的自信?個人認為,作為二婚彩禮可以要,但是要適度。

    人貴有自知之明,凡事應該還量力而行,做一下換位思考。你已經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吧!總之要有前車之鑑。你需要的是一個可以託付終身的伴侶,而不是大把的人民幣。婚姻不是建立在金錢上的,不要為了眼前一點小小的利益,傷害了彼此之間的感情,再對方心裡留下陰影。這樣對以後的生活不利!

  • 2 # 崔大乘

    這個丈母孃有點兒作,女兒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了,還不吸取教訓,這一看就不是想讓女兒好好過日子的樣子。一婚要次彩禮,二婚再要次彩禮,然後還有三婚、四婚……我怎麼感覺這個丈母孃靠一個女兒就能發家致富啊!還有這個女兒,像你這種情況,碰到一個合適的、相愛的、未婚的,還喜歡能接受你孩子的男人,我都不知道你怎麼有那麼大的福氣?你就陪著你媽作吧,有你後悔的時候。如果你覺得這個男人值得託付終身,那你就跟你媽翻臉吧!她老人家眼裡就只剩下錢了,你的幸福……呵呵!她不會考慮的。再說,還有孩子,你覺得不應該給她一個完整的家嗎?現在機會就在你面前,看你能不能把握住了。

  • 3 # 實現一個曉目標

    剩餘價值居然超過了原值。這個當媽的真夠無恥。這個女人也毫無質疑的弱智,她媽把她的未來生活當做一種商品去出售,她居然無所作為。估計她媽巴不得她多離幾次,可以反覆多賣幾次。好女不在多,她家一個頂N個。

    花大把錢喜當爹!有意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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