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非機動車(腳踏車、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人力板車)和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透過專項整治,提高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的意識,有效遏制和減少非機動車、行人在路口因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的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實現主幹道交通秩序良好;提高主幹道非機動車、行人遵法率,實現燈控斑馬線路口行人和機動車互相禮讓的和諧交通環境。
二、整治重點:(一)主幹道燈控路口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秩序。(二)十類交通違法行為:
1、違反交通訊號、標誌標線的;
2、逆向、不按道行駛的;
3、電動腳踏車(電動摩托車)未依法登記上路行駛的(無牌、無證);
4、不按規定載人的;
5、遇停止訊號時,不停在停止線以外的;
6、非殘疾人駕駛機動輪椅車的;
7、人力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的;
8、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
9、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
10、行人實施其它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指在機動車道乞討、發宣傳單或名片、賣花等行為)
一是領導重視要落實。從目前情況來看,整治工作有斷層,大隊有部署,但個別派出所沒有很好落實。有的派出所沒有製作勸導袖標或小紅旗;有的放在所裡,沒有下發。二是處罰措施要落實。對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市局、支隊均已作了明確規定,各單位要抓好落實。三是宣傳工作要落實。各執法點要學習晉安大隊、象園派出所的做法,設定整頓警示牌,同時要落實好中小學生交通違法記分卡制度。四是督察工作要落實。各分局、大隊領導要親自帶隊上路,反覆督察,落實責任,紮紮實實地抓好非機動車、行人專項整治工作,爭取路面交通秩序有明顯改觀。
開展非機動車(腳踏車、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人力板車)和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透過專項整治,提高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的意識,有效遏制和減少非機動車、行人在路口因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的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實現主幹道交通秩序良好;提高主幹道非機動車、行人遵法率,實現燈控斑馬線路口行人和機動車互相禮讓的和諧交通環境。
二、整治重點:(一)主幹道燈控路口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秩序。(二)十類交通違法行為:
1、違反交通訊號、標誌標線的;
2、逆向、不按道行駛的;
3、電動腳踏車(電動摩托車)未依法登記上路行駛的(無牌、無證);
4、不按規定載人的;
5、遇停止訊號時,不停在停止線以外的;
6、非殘疾人駕駛機動輪椅車的;
7、人力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的;
8、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
9、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
10、行人實施其它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指在機動車道乞討、發宣傳單或名片、賣花等行為)
一是領導重視要落實。從目前情況來看,整治工作有斷層,大隊有部署,但個別派出所沒有很好落實。有的派出所沒有製作勸導袖標或小紅旗;有的放在所裡,沒有下發。二是處罰措施要落實。對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市局、支隊均已作了明確規定,各單位要抓好落實。三是宣傳工作要落實。各執法點要學習晉安大隊、象園派出所的做法,設定整頓警示牌,同時要落實好中小學生交通違法記分卡制度。四是督察工作要落實。各分局、大隊領導要親自帶隊上路,反覆督察,落實責任,紮紮實實地抓好非機動車、行人專項整治工作,爭取路面交通秩序有明顯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