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7477101453161

      1、發票:發票作為經濟交往中基本的商事憑證,是記錄經營活動的一種書面證明,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因此,真實有效的商品銷售發票或服務提供發票可以有力地證明註冊商標的使用情況。然而,很多企業在開具發票時只填寫商品或服務名稱而不填寫商標名稱或者簡寫商標名稱,例如,五個字的註冊商標只寫三個字。這樣的發票與註冊商標沒有任何聯絡,不能證明商標的使用情況,因而不能作為充分有效的使用證據。

      2、合同(或協議):合同、協議是經濟主體參與經濟活動的重要憑證和依據,因此可以作為商標使用的有效證據。在訂立合同、簽訂協議時一定要明確標註商標,最好能寫上註冊商標的名稱和註冊號,為商標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證據。

      3、廣告物品:廣告包括在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等各種媒體上釋出的商品和服務廣告。

      4、包裝物:包裝物包括商品包裝物、服務用品包裝物或容器等。單純的包裝物或容器由於難以確定其印製和使用的具體時間,因此還需要其它證據進行佐證。比如委託印刷時與印刷廠簽訂的合同等,合同要標明商標名稱。

      5、產品檢驗報告:由上級質量監督部門、行業協會等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商品品質的產品檢驗報告,其手續嚴格,報告各項內容標註清晰,是一種很好的商標使用證據。

      6、商標印製證明材料:商標印製是商標使用的前提條件,因此商標印製的證明材料也是一種證明商標使用的有力證據。

      其他可以作為商標使用證據的材料還包括產品說明書、商品進出LI檢驗檢疫證明、產品報關單等。

      但是所有上述單一的材料都未必能夠充分證明一個商標的使用情況,因此往往需要有多種證據材料相互印證,相互關聯,形成有效的證據鏈條,才能充分證明商標的使用情況。所以要想寫一份完整的商標使用證明書,要需要以上材料的多種才能證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金屬的密度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