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一家麵包店上班,是一名銷售員,我們店現烤麵包只賣一天包裝麵包賣兩到三天,餅乾保質期一個月每天也是盡力的買麵包,如果賣不完就讓我們拿錢所有過期產品我們都要買單,賣不完的麵包都讓我們拿回家了也不能第二次出售低價賣給別人自己吃不完也是扔掉,然後月底算這個月損掉的麵包讓我們十幾個銷售員平攤發工資前一天先交損的麵包十四個人每個月平均三四百塊錢在這工作了半年買不完的麵包交了一千多了天天吃麵包都噁心了親你們覺得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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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雨季節過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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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破點思維教育
雖然站在老闆角度,這是一種“理所當然”,促進你們高效銷售麵包的手段,但是賣不完的,一,不該由你們自己買單;二,即便買單,也不應該是原價。總結來說,還是這個老闆無能。
我的專欄裡,寫了360篇營銷方面的策劃案,其中都要求對產品支配有決定權。作為銷售員,你們不能把麵包送出去,也不能想辦法做營銷,所以目前是兩難境地。總之,還是老闆膿包軟蛋。
個人建議,如果你有更多選擇,可以辭職了。如果留下來,那麼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你得為你的前程考慮了,因為這種無良老闆,是很可能在業績不佳的時候裁員的。
在此,也希望你可以每天花10分鐘時間閱讀我的專欄,學好本領,自己創業做老闆。祝順利,發財。
這是不合理的,是一種變相的強賣行為。
老闆利用他的身份,強制將賣不掉的食品銷售給員工,因為基於老闆和員工的這種特殊關係,員工有時候會很為難,不知如何處理。因此,首先你可以和其他員工一起聯絡合起來,找老闆談一下,告知老闆:根據國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是可以到消委會以及相關市場管理部門投訴他的。
其次,你也可以建議老闆將這些快過期的食品送到福利院等慈善機構,既避免了浪費,又做了慈善,也避免了老闆與員工之間的矛盾,同時也是為自己的店鋪做了廣告宣傳。
最後,員工還需與老闆一起積極想辦法完成店鋪的銷售任務,由此減少食品賣不出去的問題,對老闆以及員工來說都是從根本上解決了問題,達成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