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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北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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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詩林擷英
原文: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 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譯文:
(春秋時期,)魯國法律規定:如果魯華人在外國看見同胞被賣為奴婢,只要他們肯出錢把人贖回來,那麼回到魯國後,就可以從國庫領取報酬和獎金。孔子的子貢(端木賜)從國外贖回來了魯華人,卻拒絕了國家的報酬和獎金,孔子說:“子貢做錯了。從今以後,魯華人將不會從別國贖回奴僕了。”孔子的另一個學生子路,救了一個落水者。落水者送了一頭牛給子路作為報答,子路接受了。孔子卻稱讚說:“從此以後,魯華人必定會去救落水的人了。” 孔子從小事情能看到教化的潛移默化的深遠影響。
【全文】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而讓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夫聖人之舉事,可以移風易俗,而教導可施於百姓,非獨適己之行也。今魯國富者寡而貧者多,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魯人必多拯溺者矣!”
【譯文】魯國的法令規定:凡魯華人做了諸侯的臣妾,能將他們贖回的人,可以從官府拿回贖金,子貢去諸侯家贖回一個魯華人,卻不肯接受贖金。孔子說:“賜(子貢的名字)的做法錯了。聖人的行事可以移風易俗,教化百姓,不只是自己的行為高尚就行了。當今魯國富人少窮人多,拿回贖金並不損害自己的道德,不拿回贖金就不能鼓勵其他人來效法了。”子路(姓仲名由,孔子的弟子)救起溺水的人,那人以牛答謝子路,子路接受下來。孔子很高興地說:“以後一定會有很多魯華人勇於拯救溺水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