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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依挑仙羽

    無邀,我是司暢。扯個犢子。

    那些拐賣兒童和女性的人是否受到更嚴重的懲罰?

    個人認為,其實僅僅是懲罰,壓根就無法根治。當然,我個人還是很贊同加大懲罰的,畢竟犯罪的成本越高,想要圖謀不軌的人就會越小心。

    加大懲罰,只能說是治標不治本的辦法。

    沒有買賣,就沒有生意。根源還是在需求,有需求,自然而然的便有買賣。

    就像古代的鹽梟,明知道販賣私鹽是砍頭的大罪,卻還是有那麼多人做,究其緣由還是利益太高。

    馬某人說過,“資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著被絞死的危險。”

    而販賣人口,利益可不僅僅是百分之三百那麼簡單,完全超乎所有人的想象。

    一單做成,足以好幾年衣食無憂。

    個人覺得,在加大懲罰的同時,應該配合收養政策的完善。

    就像我們如今,如果說想要收養一個孩子,過程相對來說很麻煩,如果簡化這個過程,還又有誰願意支付大筆的費用去買孩子呢?

    而女人同樣如此,某些落後地區男女數量差異太大,導致人口販賣有了市場。

    同時,我個人覺得,可以開放宗教入門的難度。貌似聽說當和尚都要大學文憑,笑哭。如果說,一些不願意結婚,甚至想要出家的人,簡化這些手續的話,多少可以緩解一些。

    另外,要加大偏遠地區的重視程度,不至於讓婦女流失。

    唔,暫時只想到這麼多了。不過對於加大懲罰,我個人一直以來都是很贊同的。在生命和財富面前,有很多人還是會思考一下的,尤其是殘忍的死法。雖然殘忍的死法不人道,但我個人覺得,對於人販子還用講什麼人道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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