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現場處理那就是扣開車的人的駕駛證分。目前部分地區已採用“實名制處理交通違章”制度,違章人員必須現場出示本人身份證及駕駛證,扣分就扣在當事人駕駛證上:
1.按照《道路交通法》第90條規定,在一個記分週期內,違章記分一旦達到12分上限,駕照將被扣留,駕駛員必須重新接受為期15天的交通法規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再次擁有駕駛資格。
2.由於同一輛車,駕駛員可以是不同的人,此前,不少司機抓住了這個空子,採用“借車本消分”的做法,借用有駕照、並不開車上路的駕駛員的駕照,清除交通違章記分。個別人甚至以此為業,從事“清除交通違章記分”生意,手中掌握大量沒開車上路的駕駛員的車本,再次“分配”12分違章記分。
3.為應對“多個車本消分”現狀,北京市交管局已採用“實名制處理交通違章”制度,即駕駛員前往交通執法站,處理探頭等監控裝置拍下的違章記錄時,必須出示本人駕照和牡丹卡,如果同時出示了他人駕照和牡丹卡,那麼被出示人必須同時在場,否則將被交警“駁回”,不予辦理。
4.據市交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要求車本、牡丹卡本人到場,其實早已有要求,但當執法站業務過於繁忙、等候處理交通違章的駕駛員過多時,交警會適度放鬆該規定。今後,交警處理交通違法前,將仔細核對駕照、本人資訊,一旦發現不符,則“拒絕辦理”。
如果是現場處理那就是扣開車的人的駕駛證分。目前部分地區已採用“實名制處理交通違章”制度,違章人員必須現場出示本人身份證及駕駛證,扣分就扣在當事人駕駛證上:
1.按照《道路交通法》第90條規定,在一個記分週期內,違章記分一旦達到12分上限,駕照將被扣留,駕駛員必須重新接受為期15天的交通法規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再次擁有駕駛資格。
2.由於同一輛車,駕駛員可以是不同的人,此前,不少司機抓住了這個空子,採用“借車本消分”的做法,借用有駕照、並不開車上路的駕駛員的駕照,清除交通違章記分。個別人甚至以此為業,從事“清除交通違章記分”生意,手中掌握大量沒開車上路的駕駛員的車本,再次“分配”12分違章記分。
3.為應對“多個車本消分”現狀,北京市交管局已採用“實名制處理交通違章”制度,即駕駛員前往交通執法站,處理探頭等監控裝置拍下的違章記錄時,必須出示本人駕照和牡丹卡,如果同時出示了他人駕照和牡丹卡,那麼被出示人必須同時在場,否則將被交警“駁回”,不予辦理。
4.據市交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要求車本、牡丹卡本人到場,其實早已有要求,但當執法站業務過於繁忙、等候處理交通違章的駕駛員過多時,交警會適度放鬆該規定。今後,交警處理交通違法前,將仔細核對駕照、本人資訊,一旦發現不符,則“拒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