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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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人人生人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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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語那點事
懷了孩子那就是一條命,孩子還在肚子裡面,兩三個月的時候就可以看到他在肚子裡面動了,可以看到她開心的動,不高興的時候還會踢腿。雖然他還沒被生出來,但是那已經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了。有時候甚至會懷疑他們是有思想的,因為在做B超的時候,如果你跟他們說話,他們是會有反應的。
如果說因為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不得不要肚子裡的孩子的話,那麼只能說是越早不要越好。
在剛剛懷孕的三四周內,可以用藥物流產。4~12周以內,可以用刮宮。超過12周就只能夠引產了,引產比自然分娩還要痛苦,由於胎兒太小,動力不夠,開宮口會非常的難,開宮口會非常的持久,那種感覺會生不如死的。
刮宮也是非常殘忍的一件事情,因為小小的生命在肚子裡面被肢解成一塊一塊的,然後再取出來。醫生還要在盤子裡面把它完整的拼出來。
我是一個男性,但是我非常反對流產。除了因為疾病不得不流產的情況,其他情況都是很難讓人接受的。如果是因為年輕的問題,建議你和你的男朋友見一下雙方的父母,看一下雙方父母的態度。畢竟那是一條生命,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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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來卟級諀傷
生下來吧,如果你看過抖音,就會知道,是因為你肚子裡的寶寶選你做媽媽了,也是一種緣分,如果是懷的不好的,那才沒辦法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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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菲貓81045658
不想要,多久都可以不要,很多人生下來都可以拋棄,不過,希望慎重決定,如果不是因為孩子有畸形什麼的,不要輕易談不要。
多少天都不能不要!如果你既想殺生又想以後婦科炎症甚至發展為癌變就最好少做人流之類的手術。沒有做好父母的準備就做好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