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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零147239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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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潮CL
這事有點意思,如果你朋友欠你一千五、一萬五,反正是很多錢,如果她忘了不還,還跟你吵架,那麼會有百分百的人支援你,一致討伐你那個不仗義的朋友。可是現在朋友欠你十五塊錢,也許支援你的人就沒那麼多了。錢是你的,無論多少都可以要,這在道理上是講得通的。
先來分析一下你朋友的心理,一種可能她就是一個愛佔小便宜的人,一貫的處事風格就是到處佔便宜,對身邊的朋友也不例外,得到便宜就高興,沒得到就生氣。對這樣的人,你必須把錢要回來,不能慣她這個毛病,而且就此絕交,老死不相往來。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她想還你,只是把這事忘了,你找她要錢,她覺得作為朋友,這點小錢還放在心上,你傷了她的自尊或者對友情看法,所以和你吵架,這樣的朋友透過交流,是可以原諒的,可以繼續做朋友。
再來說說你的做法,你找她要錢是你的權利,可是你既然把她定義為你的朋友,那麼朋友之間的情誼還不值6塊錢嗎?朋友相處,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相互之間有點經濟往來互相幫助,極其正常的事情,如果連6塊錢都不肯給朋友花,那你這個人也不配有朋友。
想想你們之間的關係,絕對不能稱為朋友,只能說是熟人,或者說是熟悉的陌生人,反正不要說是朋友,因為你們糟蹋了朋友一詞。朋友應該是互相關心照顧,為了對方好自己不惜吃虧的人。有句話叫為朋友不惜兩肋插刀,就這個意思。
我覺得應該
但是我不會去摧
不敢我會記在心裡
我覺得幾塊錢看清一個人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