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款買車,但給我辦代款!事後雙方協商,代款他每月打代款錢給我,我在還代款公司!已打款14個月,還有22個月沒還,現在他不給打款,這屬於什麼性質?我該走公安報警,還是走法律程式?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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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牧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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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考拉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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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消協投訴!
告他丫的!
整不垮他!
我不得不說一句,老弟,你是不是有把柄在他手裡啊?
人家幫你代辦,他把你的現金挪用了,然後給你搞個貸款買車!不得不說,你好有海量!
這種情況,沒有第二個選擇!
報警!
不給錢,報警!
錢還給你了,還是要報警!
不管咋樣,碰到這樣的必須報警!
…
你最大的錯誤就是怎麼能跟他協商成每月他給你錢你再去還貸款呢?
…
你最開始就沒有選對路子!
…
現在二話不說拿起電話,110來一趟
…
不管啥情況,有困難找警察!
這句話可不是白說的!
…
現在這種情況,只能先找警察,最不濟他能幫你調解!
有警察叔叔作證,讓他給你寫還款證明,籤協議,每月幾號打錢,晚了每天加息多少,各種條款搞清楚!
如果協議做好了他卻拒不執行,那就法院見,他輸定了!訴訟費也是他支付!沒什麼可怕的!
首先,她在你並未知曉的情況下將你用來全款購車的現金十餘萬吞沒,然後用你的名義貸款購買了你的目標車輛,最後你們協商由他每月分期退還之前吞沒的款項,你用這部分錢來支付貸款的分期金額,然而他卻並未履行這個協定!
這個過程中,他的違法行為絕不止一項,我並非專業律師,但我知道,他涉嫌非法侵吞詐騙他人財產,並違背雙方協定!如果一開始你就報警處理,現在你早就開著你的新車兜風耍酷了,哪裡需要現在這樣進退兩難呢!
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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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困難找警察!
這個先報警,然後根據警察的判定再去起訴。你這個問題明顯就是老套路,對方其實就沒有跟出資讓有任何利益上的牽扯(明面上),最終都是你在跟出資方簽訂協議,旅行協議,這個問題請不要等,也不要再去找對方當誤時間,最快時間報警如果構成詐騙那就更好,如果警方要求協商或者起訴那就只能走法院,儘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