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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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谷財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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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享贊世界
從法理上講,沒有義務,也沒有必要還。
其次,消費是用於追女朋友,應該是日常消費了。可以核實一下,是否有刷過貴重物品如幾萬元的手錶和首飾等,如果最後沒追到,可以考慮向女子追回。
刷的每一筆消費,銀行都是有實時監控的。包括授信額度,銀行風控部門也是稽核過的。
男子敢刷,說明他有信心還。在銀行實時監控下,對消費沒有制止,說明銀行對他有信心。
如果150萬對其父母來說是不傷筋動骨的,可以考慮助力一下。如果沒有這個能力,男子就要努力賺錢還債了。
至於催收們說的詐騙、刑事責任,是法院說了算。催收們的目的就是讓你貸款還債,他賺提成走人,你自己獨吞以貸養貸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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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車伕6600
理論上不用替兒子還債,實際上又有另外的問題了,兒子被人逼債走投無路,選擇了外出躲債(更別說被追殺或者自殺了),父母思兒心切,沒有辦法,選擇了替兒子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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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率真王曉欣
父母沒有義務幫兒子還債,但是兒子欠債了,銀行催收部門肯定會騷擾你們的,只要你們恨下心來,從心裡往外的不想管他,別人是拿你們沒有辦法的,一定要恨下心來才行
法律上不用父母代還。30歲的人了,居然為了追女人不惜欠下鉅額信用卡債務,可以說一點腦子都沒有。
從其行為來說,明知無力歸還仍然大額刷卡,有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嫌疑。而且屬於“金額巨大”的範疇。如果銀行報案,這個兒子免不了要遭遇牢獄之災。
要不要代還,取決於父母自己。如果想讓兒子吃幾年官司清醒一下,也未嘗不可。不過更多的父母是一邊恨鐵不成鋼,另一邊都是想著辦法籌錢還款。
遇到這種事父母也算是倒了黴,敗家子禍害了全家,父母怎麼做都是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