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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張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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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聖兒茵茵
我認為不該打學生,我的看法如下:首先,任何教育都應該伴隨著懲罰,懲罰是教育中一種不可或缺的手段。但是,在教育中,應該以鼓勵為主,懲罰為輔,正確的把握好兩者的關係。同時,懲罰不等同於體罰,作為教師,不能體罰學生,否則會對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有很大負面影響,對學生健康成長是不利的;老師可以選擇採用為班級做一些事情的方式進行懲罰,例如:值日等。其次,這樣的老師是沒有建立正確的教育觀,體罰學生是不尊重學生的表現,表明沒有平等地看待學生。總之,我認為作為一名老師就應該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端正自己的教學態度,這樣才能擔負起教書育人的神聖職責
打孩子,過去是稀鬆平常的事,哪個老師沒打過學生?哪個學生又沒被老師打過呢?
古人曰“不打不成才”,所以古代上學要打,先生都有一把戒尺,背不了書,或寫不好字都要打;唱戲要打,故而叫打戲。
你還別說,這一打就靈、就有效果。
可是現在的家長大多不讓打啦,他們覺得打就是不關心孩子,偶爾有老師打一下,就找老師、找學校,講道理、要賠償,把老師們都不敢打啦。
其實,老師打學生,肯定不是和你當家長的有意見,也不會是和你孩子有矛盾,肯定他不會給你往死裡打,你讓他打得手重點他也不給你打。
老師的教鞭,就像是國家的法律,不犯法的人國家法律是不管的,它就管那些違法犯罪的人;同樣老師的教鞭,絕大多數聽話的學生是享受不到的,它就是起一個震懾作用,如果有調皮搗蛋、不聽話的學生偶爾也是有懲戒作用的。
總之,老師的“打”,就是虛打實嚇唬,它是教師管理學生的一種方法。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點意見,請大家提出各自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