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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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執行力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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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世江
那可能嗎,期貨公司早就用各種各樣的方式通知你n遍了,再說到交割月前一交易日,期貨公司就強制給你平倉了,你忘不忘沒用的,按規定執行,你開戶的時候,各種注意事項早就告訴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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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燕雙膺
會被期貨公司或證券公司強制平倉,很多品種不允許個人投資者持有合約進入交割月,在交割日前三到五個交易日就要求必須平倉,要麼被強制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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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王的瓜沺
上海期貨交易所自然人持倉要在最後交易日提前3個工作日清倉;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要在交割月前清倉。如果在截止時間沒有及時平倉並經期貨公司提醒後沒有及時改正,則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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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匯市飛翔
被強行平倉,這也是我不喜歡做期貨的原因。
但是反過來說,這也是一種止損的另類方式。很多虧損不是交易本身,而是認知的想當然,最終爆倉。
強行交割其實也是一種,強制性的止損。
這個就關聯到期貨交易所的規定了,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月如果你還未平倉,期貨公司會通知你的,如果你自己不平,期貨公司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會給你強平的。
在交易過程中,期貨交易所按規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其發生的平倉虧損,由會員或客戶承擔。實現的平倉盈利,如屬於期貨交易所因會員或客戶違規而強制平倉的。
由期貨交易所計入營業外收入處理,不再劃給違規的會員或客戶;如因國家政策變化及連續漲停板、跌停板而強制平倉的,則應劃給會員或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