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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潤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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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糊塗時塗糊不
這樣的事情比較複雜。在雙方不能調解的情況下,只能以先定性後定量的方法予以確定。
房改房中有很重的國企職工個人福利成分。在這一份個人福利還沒有在婚姻關係續存期間成為現實的資產時,應當將這些國企職工個人福利視為婚前個人財產予以保護。理論依據就是些房產所有權為國企所有,不能納入離婚時的夫妻共有財產予以分割。
已經繳出的購房款應當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納入離婚財產予以分割。
此問題比較複雜。嘗試作一回答。
1、房改房有權。國務院在20世紀90年代初,就此有專門規定。
2、當前物權法規定,房屋未經登記,不產生物權效力。實際上,是個人混淆了關於物權的定性。
物權法還有一個規定,不動產登記薄是不動產權屬的唯一根據。其它,諸如房產證等僅是證明而已,僅起宣示意義。
3、即使是證明了房產改革房屋的權屬屬性。在當前中國司法實踐中,仍以登記宣示為前提,然後方可進行,具體實體分割。
以此,可結合本人房產具體情況,進行確權、返還等訴訟,至於分割,只能是辦理房產證之後的事情了。
總之,房改房訴訟很麻煩,其涉及利益糾紛範圍、人群很廣很大,尤其是涉及到老年人群之時,具體到個人情況,均須務必謹慎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