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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瓦西里叔叔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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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碗雜談
知府
知府就是府一級的最高行政長官,府相當於現在的市,知府一般情況下能夠治理一府數縣的區域,他總管這些區域的一切政務,包括民生、經濟、吏治、賦稅、科舉等一切行政事務,但需注意知府只管政務,他沒有軍權。
清朝的知府一般是從四品,但是順天府和奉天府這兩個府的府尹是正三品官職,而之所以比普通的知府高出兩個品級,其一順天府是天子腳下的地方,其二奉天府是滿清龍興之地,所以這兩個地方的府尹官職肯定不會太低。
道臺
清朝在繼承明朝的“省-府-縣”的區域劃分下,還獨創的在省和府之間增加了一個“道”的行政區劃。而道臺就是道一級的地方長官,但是清朝的道臺有兩個型別的道臺,其一有專門管理一省或數省某一項事物的道臺,如浙江督糧道道臺就是管理一省督運漕糧的事務,其二就是管理一府或數府一切政務的道臺,比如蘇鬆道道臺,就管理著蘇州、松江、常州三府的財政、民政和司法等政務。
清朝道臺正常情況下都是正四品,但是在光緒時期,由於滿清朝廷的吏治已經腐敗到極點,再加上有品級沒職務的官員越來越多,後期甚至出現了正二品的道臺,當然這個只是例外並不常見。
巡撫
清朝的巡撫就是管理一省的軍政和民政大權,包括刑獄、吏治、鹽漕、賦稅、科舉等事務,比如每次鄉試按例由巡撫督試,武科則由巡撫主考,同時節制一省的水陸各鎮兵馬。當然清朝不是每一個省都有巡撫的,比如福建的巡撫就有閩浙總督兼任及四川巡撫就有四川總督兼任等等,同時每個省的巡撫也都有所區別,比如浙江巡撫監管鹽政;安徽巡撫兼安徽提督之職。
清朝的巡撫一般是從二品,但是同總督一樣,大部分時候都會被加兵部侍郎銜,高配至正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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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飛哥說史
上面的問題在一堆官職裡面混進了一個奇怪的東西,先把這個東西揪出來——“封疆大吏”。封建大吏並不是什麼官職,而是代指一省或者幾省的最高長官,屬於俗語一類。談論這些官職的時,得先把這個“李鬼”趕出去。
先說知府。
知府是“州”的最高行政長官。在魏晉時代以前,一般稱太守,有一定的兵權。到了唐期,稱府尹。到了宋朝,才開始叫知府。宋朝時期,府和縣之間還有一級——州,州的主管是知州。歸省裡直轄的州地位特殊,知州相當於知府,而一般的知州,也就是和知縣一個等級。
明清沿用宋朝體制,也稱為知府,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佈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稽查奸宄、考核屬吏、徵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如果要類比今天,當時知府大致於相當於今天的市委書記。明代知府為正四品官,也稱四品皇堂。清代知府品階稍低,是從四品官,比明代低了半級。
然後說巡撫。
這個職位很重要,得好好說說。
在明朝,巡撫只是一個臨時職務,“巡撫”本身是個動詞,作為欽差大臣出外辦事的一個頭銜,全稱“巡撫某地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出完公差要回京覆命,並非常設的地方官職務。
明朝景泰年間開始,巡撫開始逐步地方化和常設化——成化22年,廢止了巡撫赴京議事的規定,等於間接承認巡撫的地方化。
清朝正式把巡撫地方化,作為一省最高軍政民政長官,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名。其級別為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
再來談談總督。
總督和巡撫比較起來談更好。總督和巡撫有相似之處,在明朝期間也是一個外出辦事的頭銜,全稱為“總督某地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總督管轄一省或二三省不等,例如四川總督只管轄一省,而兩廣總督則管轄廣東、廣西兩省,兩江總督則督江蘇、江西、安徽三個省。
到了清朝,總督和巡撫一樣,也開始地方化,級別為正二品,加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總體來說,總督略高於巡撫。
接著說說道臺。
道臺是個比較奇怪的職務,很多人以為道臺是介於省和府之間的一級地方行政機構。其實,這是一個錯覺。
清朝實行省、府、縣三級架構的地方行政體系,並沒有道這一級。實際上,道臺不完全具備地方政府性質,只不過是省級行政機構的派生物。一般多是特意承辦某項事物,比如:專責者有督糧道或糧儲道,簡稱糧道;管理河道和河工道,簡稱河道;其他如驛傳道、海關道、屯田道、茶馬道等,一般由當地同品級官兼任道員。
最後說說提督。
提督並不是地方官的頭銜,為武職官名,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相當於省軍區司令。
在清代,提督基本上是各省綠營的最高長官,官階為從一品,掌握一省軍權,權力極大。若以職能分,提督分為陸路提督與水師提督,掌管區域達一至兩省,數萬平方公里,甚至數十萬平方公里。一般來說,清朝共在全國各地設定12名陸路提督,3名水師提督(福建水師提督、廣東水師提督及長江水師提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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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達州
呵呵。
巡撫掌握一省軍民行政事務的中央派遣大員,本官從二品,加兵部吏部侍郎,或者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為正二品。
巡撫偏向文職,也不是總督下屬,對轄區的控制權遠超總督。掌握布政使、按察使、提督等官員,侵奪其權力。
從職權看,巡撫等於1948年藍黨各省綏靖公署主任。類似於今天各省省/委書記加省軍區第一政委。
道臺道在清初品級不定,最高有正二品道。乾隆時期明確規定正四品。
道分為兩種,一是總督巡撫屬官,比如河道茶道鹽道兵備道海關道,類似於今天省屬專營公司總經理,省運河管理委員會等。
第二種道是分守分巡道,負責對一至四個府州廳的地方監察巡查。嘉慶時期明確規定地方府以下官員上報中央必須有道的批轉,就是說,道正式成為省政府與府廳州之間的單獨派遣機構,類似於今天皖北蘇南這樣省內片區的行政負責人。
知府知府全稱知XX府事,一般從四品,少數正四品,特殊的順天府等除外。
從權力看,知府就等於今天省管大市的一把手,省轄知州知廳等於地區公署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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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島知風
在清代巡撫是一省之最高長官,就相當於我們現代的省委書記兼省長。巡撫一般為從二品官,但是在清代基本巡撫都會在中央兼職,就和我們現代的省委書記一般都兼任中央委員一樣,而在清代巡撫一般都會兼任六部侍郎或者其他中央部門的官職,大多以兼任侍郎居多,六部侍郎按品軼來說也是從二品官,和巡撫是一個品軼,但是兩個從二品加一起就變成正二品了,所以通常兼任侍郎的巡撫都是正二品官。
雖然總督和巡撫都直接歸中央管,但是總督的品軼要比巡撫高,總督本身是正二品的官職,但是通常總督也都會在中央兼任職務,一般都會出任六部尚書之一,比如清代雍正時期浙江總督李衛,他就是總督兼任刑部尚書,而六部尚書的品軼屬於從一品官,所以一般兼任尚書的總督就是從一品的官職。
總督這個職位不好用我們現代的官職來對應比喻,如果非要說相當於現代什麼官職的話,那隻能說總督相當於新中國解放初期六大中央局行政區,比如直隸總督就相當於那個時期的華北局第一書記。
所以要先從藩臺和臬臺說起,在清代一省之中除了設有巡撫,還設有布政使和按察使來輔佐巡撫處理政務,就相當於副巡撫,和現代副省長大致相似。
布政使主管一省財政、人事大權,也被稱作藩臺;按察使掌管一省刑法和治安,也被稱作臬臺。
布政使是從二品官,從官位品軼上來說和巡撫平級,這也是為什麼一般巡撫都會在中央兼任侍郎,就成為正二品官了,所以巡撫加銜也是為了平衡布政使和巡撫的從屬關係。
而按察使官位比布政使略低一級,是正三品官職。從權力上來說布政使和按察使都受到巡撫節制,而從重要性上來說布政使比按察使更為重要,所以布政使就相當於我們現代的常務副省長,而按察使就相當於我們現代的副省長兼省政法委書記。
道臺一般都是正四品官,但是隻有鹽道是從三品官,因為古代鹽道比較受重視,官鹽是跟朝廷利益相關的問題,所以鹽道比一般道臺官位都要略高一些,而且油水也是最豐厚的官職。
最後再說說知府,清代知府相當於我們現代的市委書記兼市長,一般都是從四品官,清初時期知府一般都是正四品官,後來至乾隆時期知府的官位降了一級。所以造成了知府比道臺官位級別略低,也就造成了知府與巡撫之間隔出了藩臺、臬臺、道臺三級。
一般的知府都是從四品官職,但是順天府尹和奉天府尹不算,順天府和奉天府相當於我們現代的直轄市,所以這兩地的知府比一般知府官位高兩級,這兩個府尹都是正三品官職。
在知府這再給你延伸一點,清代知府還有兩位副手,分別是同知和通判,同知是正五品官,相當於常務副市長,名義上就是知府的副手,輔助知府處理政務。
通判是正六品官,相當於按察使的職能,屬於主管一府的訴訟、刑法和治安,同時別看通判官職比知府和同知都低,但是通判有權力監督知府和同知,所以說通判官職雖低,但是權力可不小,相當於我們現代的副市長兼市政法委書記和紀委書記。
因此按照你的問題來說,巡撫>道臺>知府,中間還差了藩臺和臬臺,其實知府與巡撫之間差了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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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黑可樂會歷史
清朝官銜
根據清代的官階制度:道員(道臺)是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清初的道員官階不定,乾隆十八年(1753年),道員一律定為正四品。清代各省設道員,或有專責,或作為布、按副使。
專責者有督糧道或糧儲道,簡稱糧道 ;又有管河道和河工道,簡稱河道。官則有的單設,多數為兼任。其他如驛傳道,海關道,屯田道,茶馬道等,一般由當地同品級官兼道員。作為布、按副使,有分守道和分巡道。
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參政、參議發展而來,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僉事演變的結果。初設只轄一府,或數道同轄一府,後來有的統轄全省,有的分轄三四府之地。為此,守、巡二道由原來臨時性差使變為固定的地方長官。而且前此守道主管錢穀,巡道側重刑名,久之兩者各加兵備銜,所掌漸趨一致。
乾隆、嘉慶時又準密摺封奏,權勢日益加重,以至有人視道臺為省(巡撫、總督)下,府(知府)上的一級地方行政機構。實際上道臺不完全具備地方政府性質,不過是省級行政機構的派生物。 清代的地方機構分“省、府、縣”三級。
省的最高官員為總督和巡撫;總督為正二品,巡撫為從二品。知府最初為正四品,後改為從四品。知縣為正七品(“七品芝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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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愛妮品歷史
1.總督大約是現在省委書記,但是也不盡相同。省委書記管一個省,總督一般兩個省,還兼管一些軍務,省委書記也有兼軍區政委的!總督還有漕運、河道總督等專職總督。基本是二品;領兵部尚書銜從一品。
2.巡撫和現在基本一樣、管一省民政。基本是從二品;領都察院右督或侍郎銜的二品正銜。現在的省長。
3.番臺衙門管一省財政錢糧,在巡撫管理下。三品銜。現在財政局長。
4.臬司衙門一省刑名,略小於藩臺衙門,巡撫管理之下,三品、從三品。現在省公安廳長兼點法院職責。
5.道臺衙門專管一項事情,河道、糧道、鹽道等。從三品、四品。糧食局、河務、船務等部門長官。
7.知州小城或小地區民政刑事等所有民務事,五品、六品。現在大縣長。
8.省州府的其他官職,如省參軍、府丞、中下級軍官等五品、六品。
9.知縣管一縣民政、刑事、錢糧、徭役等所有民務事,七品。小縣長。
10.提督軍從一品(將軍要比提督稍微大些,駐地將軍一般有封爵、品敘,如清的盛京將軍、黑龍江將軍、杭州將軍等)。補子麒麟!管一大片軍事駐防!基本不管民政!也有武從一品。清以旗人為主。現在的軍區司令員。
11.其他八品、九品官都是一些武千總、文文案、大捕頭、縣丞等等。
12.學政,基本都是中央派遣,管一省、一府八股考試、選拔讀書人。一般三品、四品。還不能等同於現在的教育局長!
14.武將:將軍、提督、總兵(晚清鎮)參將、遊擊、千總、把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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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達摩說
先說結論:巡撫>道臺>知府。
清朝地方體系主要分三級,即省、府、縣。
巡撫是一省之長,主管一省民政、軍政以及司法,官階為從二品。為方便節制本省綠營,可加兵部侍郎銜,即為正二品。
省和府之間有道,主官叫道臺,或道員。道臺有分守道和分巡道,分守道協助布政使管理地方民政,分巡道協助按察使管理地方司法。但在清中期,道逐漸發展為省、府之間的一級特別行政或監察區,統轄一至數府,加之道臺獲得了密摺專奏權,遂超越知府,其官階上升為正四品。
最低的便是知府了,一府最高行政長官,負責一府民政、司法,官階一般為從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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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班若波羅
巡撫是一省的軍政長官,道府是省內的地方長官,道臺相當於地區行署專員,下面有若干縣。知府相當於地級市市長,一般是重要的城市設知府。
當然,也有一些專門領域的道臺,相當於省裡某個廳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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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妮皇后
清朝的地方行政機構一般可分為省、府(州)、縣三級,省一級的最高軍政長官為總督、巡撫。總督的地位在巡撫之上,總督一般管轄兩省至三省,比如湖廣總督、江浙總督、兩廣總督,但四川總督就只管四川一省。
道臺是省與府之間的地方長官。道臺也叫做道員,是巡撫和知府之間的一個地方性長官,道臺又分為布政使(主管錢糧)、按察使(主管刑事案件),道臺的地位相當於現在的副省長。
知府相當於現在的市長,如果按品級來分的話,知府為從四品官,道臺為正四品,巡撫為從二品,總督為正二品。
回覆列表
在清朝,知府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市長,道臺相當於現在的副省長級別,所以是道臺的官大。
區別:
官職等級不同:
知府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市長,管轄州縣,為府一級的行政長官,總領各屬縣;道臺相當於現在的副省長級別,是省內幾個州府的最高長官。
職責不同:
知府的職責有:宣佈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稽察奸宄,考核屬吏,徵收賦稅等。
道臺,向省級的布政使和按察使負責,是省與府之間的長官,同時還負有監察地方官員的職責。
道臺也分為:分守道和分巡道。
分守道主管一省內若干府縣政務;分巡道主管全省提學、屯田等專門事務,守、巡諸道多加兵備銜清末又在各省置巡警道與勸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