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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以後再講2121

    婚姻要不要聽過來人的意見?

    我的婚姻就沒有聽從我父親的意見。

    我找了一個大我23歲的男人,聽到訊息後我父親怒火中燒,大發雷霆。為此,我們倆在電話裡足足吵了一個小時。儘管如此,我們夫妻還是走到了一起,結婚九年來,生育了兩男一女,日子過得辛苦又幸福。

    婚姻必須要靠自己去選擇,大人的話可以當參考,大人講得對的應該要聽從,當自己看準了也要果斷決定,義無反顧。大人的意見為什麼會與自己的觀點有衝突呢?

    一、“三觀”不一致肯定標準不一致。大人都希望自己的小孩能一定終身,白頭偕老。他們認為離婚不是件光榮的事情,再婚將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他們希望自己的子女能生活無憂,不要太過勞累。他們希望子女條件般配,門當戶對。而年輕人也許只在乎擁有,不在乎長久。他們也許認為身高不是問題,年齡不是距離。雙方的“三觀”不一致,肯定造成雙方的標準不一致。

    二、追求不一致肯定要求不一樣。大人追求的更多是外在指標,如家庭條件,文化水平,職業工資,身材長相。他們認為自己的子女能夠嫁給一個有錢有勢的家庭,一個像模像樣的丈夫,生活肯定會幸福,以後應不需操心。而年輕人更在乎的是在一起的感覺,一種很愉快的感覺,一種很幸福的感覺,一種相見很晚的感覺,其它都是浮雲。

    三、瞭解不同度肯定認可不相同。子女決定結婚,肯定通過了詳細的瞭解,深入的瞭解,才作了果斷的決定。而父母僅僅是聽了一些外在條件,就匆忙作出判斷合適不合適,當然不恰當。就象我們一樣,在沒看到我丈夫之前,他們就覺得相差二十多歲,肯定不適合。當我們回家讓他們看到後,發現沒有他們想象的年老。不管從身材、長相、氣質都足夠般配,除了年齡偏大外,其它不管是人品、知識、能力、身體、氣質,好象沒有哪點不符合他們的要求。接觸久了,瞭解深了,發現的優點越來越多了,也就逐步接受我們了。所以,父母的意見,很多是在缺乏瞭解的基礎上下的結論,當然不能完全聽從。

    婚姻幸不幸福是有多種因素決定的。品德、能力、性格、責任心、文化水平、經濟條件、年齡、相貌,家庭背景等等。人無完人,只要品德不差,能力不差,責任心不差,性格不差就可以了,其它條件都不是主要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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