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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豫鄉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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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閒人水瓶座
不通公路的地方,不代表不是耕地,既然說是佔用了耕地,那就是農民的基本糧田,也就是農民的口糧田,先不說是不是國家18億紅線意義的糧田,就是之外的口糧田,佔了也有責任賠償。這些都是一個地方一個政策,由其是土政策特多,在要求賠償時最好是找到對應的政策和賠償標準說話。再有就是要看是誰佔用了,佔用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國家佔地,企業佔地,村集體佔地,應該是村集體佔用補償最少吧,有時村路佔用只是補償一些,然後再用機動地補償實際面積,因為村路資金有限,不可能向修高鐵高速那樣走國家預算,所以自己要把握好機會,拿到屬於自己的賠償。
貧困山區有的地方不通公路,在這種情況下佔用耕地該不該賠償?
首先應該說明啊,這個貧困山區修公路佔用的耕地,並不屬於國家徵地,也就不存在徵地補償這回事。
山區農村修公路,屬於村集體的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這種需要佔用農民耕地的,村集體可以經過鄉級土管部門審批直接使用。但是要辦理耕地轉建設用地的手續。
對於因為修公路佔用農民耕地的,需要給與適當的補償。但不是賠償,因為耕地的所有權原本就是村集體的,按照轉地程式合法收回以後就變為建設用地。
至於怎麼補償耕地承包戶農民?要看當地的規定是什麼樣?可以補償給原承包戶同樣面積的耕地,也可補償一定的現金或者別的物資。村裡留有機動地的自然可以做到以地換地,沒有的就要補償現金了。
對於補償有異議的,可以找鄉級土管部門調解,再不濟就直接去法院起訴,總之要保護好自己的耕地的承包經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