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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路漫漫獨樂不如眾樂

    如果是平臺洩露你的資訊,當然是平臺為此負全責,並賠償你相應的損失。相應的洩露個人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 2 # 波波創業服務

    關鍵在於證據。

    現在倒賣使用者資料已經不是秘密了,很多平臺或機構光明正大,為什麼會如此猖獗呢?

    就是因為沒法舉證。

    責任的承擔肯定在平臺方,他有義務為使用者資訊保密,卻把使用者資訊當商品在賣。

    這裡可以提議下:任何電話銷售一律不買賬!客服回訪帶銷售除外。

    沒有買家市場,自然就沒有人倒賣個人資訊了。有的人呢,也是賤,口口聲聲說自己資訊被不法洩露了,另一邊瘋狂地買電話銷售的東西,人家不賣才怪呢。

    在電銷程式中,使用者名稱單是有等級劃分的。容易被成交的、付費能力較好的、喜好精準的被劃為優質客戶名單,交給優秀的電銷人員打電話(比如賣生活用品的,買名單主要是買一些家庭主婦的,比如母嬰店、有小便宜佔的各大網站,明顯母嬰店的名單更為優質)。

    差一點的名單就給新進員工練手了,有成交最好,沒成交就總結提升。

    你在別人眼裡是分等級,而你還傻傻以為自己佔便宜了。

  • 3 # 泉融財行

    肯定是P2P這個平臺的負責人,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既然當初敢讓別人將資訊輸入平臺中,就敢於保證資訊不被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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