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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馬909張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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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墨痕宇
那麼首先需要了解的,就是這“幾件事”。這幾件事要看具體是什麼事情。這裡需要思考的是如果是你們兩人都喜歡做的、一起在學的、或者是偶然發現並感興趣的,那麼就算是理所當然。如果是你們事先都不知道的,但卻做了相同的事情,一件兩件算是巧合,如果多了那確實說不過去,就得歸類在“緣”字中,也是合理的。
其次,需要明白的是,還有一個詞叫做“有緣無分”。縱觀全國,那些甚至是青梅竹馬,談了十幾年戀愛最後沒結婚,或者結婚之後又分開的不在少數。這種青梅竹馬,與生俱來的喜歡和優勢難道不算是緣分嗎?緣分不僅體現在相遇相知,更體現在心靈相通,知己知彼。
有這樣一個故事:古代有一位女子弄丟了極其珍貴的祖傳金簪子,家裡便張榜:“誰能撿到必有重謝。”有一天,一位路過的商客上門送來了金簪子,正是女子弄丟的那支,商客說是自己的白猴子偶然樹上發現的。家裡的人看商客人不錯,於是就撮合兩人結婚。新婚前一天,猴子打翻了新婚燭臺。商人一怒之下殺了白猴子。女子大怒:“白猴原本是媒人,你卻把它殺了,不行!有猿千里來相會,無猿對面不相識!我不能嫁你!”緣如風,來也是緣,去也是緣。未得是它,即得也是它
緣分是一種抓不住看不著的東西。其實不用太去糾結它的存在感,它的存在應徵了四個字:順其自然。很多時候緣分的觸發都是在你不知道和突然的情況下。提主不用太在意屬不屬於緣分,如果是想用緣分來測試某些東西大可不必。
從心理學的角度講,緣分大多數的情況下屬於心理暗示。心理暗示什麼呢?暗示你對異性產生好感,產生好感後暗生情愫,轉變為暗戀。但這種愛,是沒有結果的。如果想要以緣分為“理由”去成為你的動機,是不需要的。因為愛就要大聲說出來,就要用行動去實踐。如果真正的喜歡一個人,不用去靠緣分的襯托,應該去面對和表達。如果她也願意,自然會同意。緣分的存在,只是為了在你們擁有幸福,擁有家庭後,成為一樁“巧合“的美談罷了。最後,如果是有喜歡的人,祝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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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其量是兩人一時的意念巧合或偶合。相識,相知,相愛是《緣》。信任,互解,互讓,互容,相濡以沬,一世牽手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