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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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易美玲婚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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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董董律師
第一,婚前全款購房,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第二,婚前貸款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雙方可約定產權歸屬;離婚時協商不成的,一般認定房產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另一方有權對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及增值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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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凱律師事務所
是婚前全款購房麼?如果是全款,房子完全是個人財產,與男方無關。
如果是貸款,那麼房子是女方個人財產,但婚後丈夫參與共同還貸的部分應分得相應房產部分的補償款。
公證與否不影響房產的歸屬。
你好!針對您的問題,本律師認為:
1. 如果是您在結婚之前一次性付款買的房,或者是在結婚登記之前就已經償還清了所有的貸款的話,這個房子就完全是屬於你個人的婚前財產。
2. 在上述這種情況下,公證與否並不影響房屋的歸屬問題,就算是沒有公證,房屋仍然屬於你的個人婚前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房屋歸您個人所有。
3. 如果您只是婚前買的房(有按揭貸款),在結婚之後要繼續償還貸款的話,這種情況婚姻法沒有做一個明確的歸屬規定。通常這種情況下,結婚以後就是以夫妻的共同財產去償還你之前買的房子的貸款,所以如果一旦雙方分開了,首先是你們協商房子如何分割。如果協商不了的話,法院會判決房子歸你所有,但是關於結婚之後的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以及房屋在結婚之後的增值部分,你要補償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