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才華有限菇娘
-
2 # 河邊居士118
其它徵地情況不清楚,但對於全產權商品房被徵收時親人離世,補償款其繼承人應該是能夠繼承的。
全產權商品房補償不是按有幾個人有房產證。而是按房產證和土地證所承認的面積根據補償標準算出來的,通常情況下只要還沒有開始正式拆遷,很多年都不會變。和一套房子幾個人有房產證沒有關係,所以即使有親人去世,補償款也不會有變化。在房產證上的人如果已經去世,根據法律規定能夠符合條件的繼承人當然能夠繼承相應的份額。
房屋徵收正在進行,親人突然去世,徵地補償款還能繼承嗎? 筆者認為只要在戶籍人口認定基準日之前,該親人仍然在世就行,在拆遷徵收過程中該親人去世不影響拆遷安置資格,親屬能夠繼承徵地補償款。 通常農村在整體拆除過程中,無論是徵地還是房屋拆遷,為了確保人口數量穩定和拆遷補償的合理計算,徵收主管部門都會書面通知公安部門暫停辦理戶口遷入、分戶手續,期限一般不超過 2 年。在房屋拆遷安置方案制定完成後,村集體會張貼公佈村集體經濟經濟成員戶籍認定基準日,在基準日之前認定的村內的戶籍人口,無論生死都會享受拆遷安置和徵地補償,在基準日之後村內增添的戶籍人口(生育、嫁娶等),都不會在享受拆遷安置和徵地補償,這就是所謂的 “生不添死不減”。 關於耕地補償款,中國實施“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三十年不變”政策。村民在戶口認定基準日之後去世,仍享有土地補償的三項費用,且都可以由親屬繼承。關於房屋拆遷償款,在戶籍認定基準日之後去世,不影響拆遷安置資格,無論是按人安置還是產權置換,該農戶應獲得的補償一分不少!比如按照西安市高新區的政策,該去世親人仍然可以獲得70平安置房+10平商業房+5萬元。 至於補償款繼承後的分配問題,或者遵遺屬執行或者適用《繼承法》分割。 因此,對於農村徵地和房屋拆遷,只要在認定基準日之前存在的戶籍人口,無論房屋徵收過程中發生何種變故,都不影響其享受的拆遷安置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