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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anfengkd

    如果我是你,我可能會選擇直接分手,因為我確實養不起她,既然養不起她遲早會走,倒不如早些分手,這樣我們誰也不耽誤誰。

    可能對於她來說,一萬塊的包包是很正常的物品,但是一萬塊錢的包包對於你來說就是奢侈品,你沒有金錢支撐她的消費,現在沒有能力支撐,即使以後有能力支撐她的消費了,也不可能把辛苦賺的錢全都用於她購買奢侈品。

    我身邊太多因為錢字而分手的情侶了,我自己是個女生,我在戀愛的時候,不太願意去花男朋友的錢購買自己喜歡的昂貴的物品,因為我們沒有結婚,我沒有資格去支配對方的金錢,一件物如果她自己都沒錢去買,卻讓男朋友刷信用卡,借錢給她買,那麼我覺得這樣的女生你也沒有必要繼續跟她在一起。

    因為現在她可能對你還有點喜歡,你買不起她喜歡的東西,她可能只是說你窮,但時間久了,她一定會因為你窮而離開你,並且離開你時你所有的積蓄都會被她揮霍一空,為了避免以後出現人才兩空的情況,我的建議是不如早些分手。

    我的幾個朋友,甚至我弟弟都是如此,戀愛的時候拼命的給女朋友買她想要的,最後實在沒錢買了,女朋友卻離開了他們,最終落個人才兩空,有一個朋友還了兩年的信用卡才把前女友花的錢還完。

    有些人我們養不起,也娶不起,不如就分開,找一個消費觀跟自己相同的人在一起,這樣的愛情才不會總因為金錢而出現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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