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現在的人才說跳槽就跳槽,人才流動性太大,企業建議將這一行為納入個人徵信體系,以針對日後對於人才的錄用,減少企業人才流失的風險,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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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多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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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世紀鄉村俠客
資本主義萌芽勢頭,胡說八道思維邏輯,明擺著的是資本主義壟斷縮陰,企業就得競爭,勞動力就應該公平公正公開競爭,這種做法完全是資本主義軟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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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夢的記錄者1314
我覺得企業留不住人跟員工沒關係,沒有一個員工願意跳來跳去的,他們也想長久穩定,是企業壓榨員工,員工有選擇的權利。如果要把員工跳槽納入徵信,企業更應該納入徵信,應該建立企業評價系統,每個員工都可以對該企業進行評價尤其是離職人員,對該企業進行徵信評價,給應聘人員提個省,不然入了火坑,自保之路艱難。所以社會是相對,任何事都是雙刃劍,如果你把員工加入徵信,那麼隨之問題就是企業差評瞬間升高,各大企業評價網站會鋪天蓋地。你的企業口碑瞬間崩塌的可能性極高。有可能你一夜之間把你多年的創業毀於一旦。
不要老是想著如何剝削員工。如果你的企業有發展管理到位,領導有能力,員工能賺到錢。人性化。跳槽的人是個傻子。要不就是有病,不然誰會選擇沒事跳來跳去,一跳窮三年的道理不懂嗎
假如辭職跳槽會被納入個人徵信系統,也應該會出臺相關法律和法規,規定什麼情況下的跳槽屬於正常行為、什麼情況下的離職屬於企業問題、什麼情況下的跳槽屬於個人信用問題。所以,不必過於憂慮。身正不怕影子斜,做好自己,法律自有公斷。
另外,企業也應反思自身的問題,為什麼人才會跳槽?所謂良禽擇木而棲,良臣擇主而事,是企業給的待遇不夠還是管理有問題?再或者企業沒有好的長期規劃?若是政府對從業者單方面加以干預,恐怕對人才市場乃至社會經濟都會產生負面影響。所以,政府只有在有充分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對法律法規有了詳實的條件界定後,才會出臺相關政策。
綜上所述,同不同意納入徵信系統無關緊要,重要的是不必過於緊張,待相關政策出臺後,按正常程式在法律法規範圍內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就不會對自己有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