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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寶雞一姐

    父親離世沒有遺囑,沒有在活著的時候做影片或者錄音的證據,其他人作證的遺言在沒有法律效應的。

    樓主這麼問,應該是家裡有多個子女,自己可能在贍養父母的方面多雲了一些努力,想多分一些遺產,一般可以和家裡的兄弟姐妹商議分配遺產,並且寫好說好協議簽字,避免事後的矛盾。

    如果協商不成,就走法律手段,子女對父母的財產都是等份的繼承權。

  • 2 # 一紙家書

    關於法律是否支援,關鍵要看這種遺願的形式,以及證明人的情況。分兩部分回答一下:

    遺願的形式

    題主提到父母過世沒有遺囑,有遺願。這裡需要明確的第一個問題,是遺願是什麼形式?表達方式什麼?

    舉個例子,如果老人只是平時表達的身後的願望,但是並沒有落實到具體的載體上(例如,錄音錄影等),那麼這種證據在很大程度上是不成立的。不能簡單說:老人說今後要如何如何,這種話平時經常說,很多人都聽到過。

    證據講求的是客觀性、真實性,而且要具體。例如,xx年xx月xx日幾點的時候,老人談到了什麼,某人在場全部聽到。這種情況下,從證據性角度,還具有一定的作用。否則意義不大。

    證明人

    可以稱為“人證”。題主提到的“大多數人”,這是一個比較泛的概念。一般的人證,需要的是無利害關係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並且至少2名以上。這些人要配合上面說的具體證據載體,才能具有一定的證據價值。

    因此,總體來說,支援不支援不在於有多少人證明多少遺願,而是要把證據更加明確+配套人證結合起來,可能會獲得一定支援。

  • 3 # 木火貴人

    我不信,我爸死了,生前說房子給女兒。結果我媽夥同外人造謠,要給賭博抱養敗家子,還恐嚇威脅我放棄………能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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