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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racy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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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奮有FenYou
在NBA早期,勞資協議沒有如此完善,各支NBA球隊幾乎都是用長約簽下本隊核心成員的。像喬丹簽過8年合同;巴克利簽下了8年合同等等。
所以當時球隊想要組建豪華陣容只有兩種方式,要麼透過選秀、要麼選擇交易。
公牛隊就是透過連續選中喬丹和皮蓬才成就90年代6次總冠軍。
當時與公牛對抗的球隊,大多都是透過選秀崛起的球隊,當然也有一些是透過交易補強的。
像爵士選中馬龍和斯托克頓後逐漸成為季後賽級別球隊,直到交易來霍納塞克後,爵士成為總決賽級別球隊。
超音速在選中佩頓和坎普後成為西部強隊。
尼克斯選中尤因,培養出斯塔克斯後成為東部強隊。
當時火箭隊透過交易組成過奧拉朱旺、巴克利、德雷克斯勒“三巨頭”陣容,但他們三位當時都已經進入生涯末期,所以完成組合後,沒有取得特別好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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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三刀69
合同的約束,球隊的當家人幾本都是透過選秀得,不管哪個球隊都很珍惜自己的選秀權尤其是前三順位那可是用很多次失敗經歷了很多次折磨換來的,選來新秀自然就會當作潛力股需要進一步磨合培養,自然一簽就會定很多年。好的球員必竟是少數,而球隊本身不會輕易的讓他們成為自由人,除非是他們的價值不高有沒有無所謂。(另可站著死,也不跪著活)
還有就是氣節問題,這是最重要的。國有國法行也有行規,雖然沒有硬性條文的規定,但在當時NBA每個當家球星都是有的底線。絕不會為了一座獎盃而去依附於別人或別人的球隊,這是可恥的行為,會遭到世人的唾罵!所以在當時組團去阻擊喬丹是不可能的。(我可是曲線救隊的)
現在NBA一些球員雖然在大資料上看似華麗但相比於以前的球員總感覺在他們身上已經缺少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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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asonWang
應該說那個時候沒有這種風氣,真要說忠誠其實也未必。
拿個例子來說明下,大家也都能理解。
中國以前,人們一出學校就去了各個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通常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從小年輕一直呆到退休,那時候就沒聽說過還能跳槽,更不認為這就是忠誠,大家都認為社會就是這樣的。
現在呢,是雙向選擇,企業選人,人也能選企業,不稱職者企業可以選擇開除或到期不續約,而優秀人才也可以選擇跳槽以獲得更高的工資,大家都覺得很正常,從來沒有人說員工跳槽是對企業所謂的不忠誠。
其實說到底,NBA球員和普通人一樣,都是打工的。為什麼球迷要用所謂的忠誠不忠誠來衡量NBA球員?
PS:現在球星抱團,確實使得觀賞性大為下降。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NBA有所謂的大小球市之分,彼此差距很大,別的不說,湖人和凱子的冠軍數佔了聯盟將近一半,這並不是偶然。用相同的標準去衡量大小球市球員的職業生涯,從而得出誰強誰弱的結論。這就像用相同的標準去衡量北京上海高考和江蘇河南高考一樣。大家都認為不公平,那為什麼又要用不公平的標準去衡量別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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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星計劃!一來喬丹確實牛逼,二來剛好以此樹立品牌形象,有利於NBA的宣傳!所以,也許私下裡就不允許比喬丹、紅牛牛逼的出現,至少在那幾年期間。
再講回到現在的勇士,從肖華上臺後,就一直有意在樹立勇士王朝的跡象,尤其今年雙搶七可以看出,商業聯盟還是以利益為出發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