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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大小象

    感謝誠邀!

    不愛又嫁了。

    那嫁人的原因是什麼?

    奉子成婚?迫不得已?隨便找個人將就?還是為愛傷了心?

    如果你一直糾結於不愛這個人,那你的日子必定是在油鍋裡煎熬一般,難以忍受吧。

    如果是我,我會這樣做。

    一是要麼及時止損,離婚。

    既然結合是個錯誤,自己忍受不了這樣的婚姻,那麼就趁還沒有孩子,還沒有更多連線的時候離婚,放過彼此,各自餘生歡喜。

    當然,因為不愛結的婚,想必其中定有緣由,或許父母不同意或者其他,自己想辦法爭取父母同意,人總是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的。

    二是要麼就接受現狀,讓自己適應婚後的生活。

    安心過日子,生兒養女,經營好自己的家庭。

    以前的日子,車馬很慢,大多都是經人介紹,就結婚了。

    先結婚後戀愛的也有很多人,他們也活的很幸福。

    婚後培養感情,建立親密關係,也未嘗不可。

    婚姻幸福的模式不止一種標準,只要結果是快樂的,何必在乎先愛或者後愛?沒有那麼多定義的。

    除非,你心裡有一個愛的人了,你遲遲放不下他,所以導致你不能接受現在的他。

    那個你愛的人又不能與你在一起,所以你才這麼糾結?

    可是,你已經結婚了,得為自己的生活負責了,想明白最重要。

    如果陷於其中不愛的糾葛中,而又不果斷止損,不接受現狀,只是抱怨,那能過好生活嗎?

    好好過日子,好好生活,自己開心最重要!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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